rotmen01 发表于 2020-12-4 18:54:29

风怒了 编辑掉

Carlos 发表于 2020-12-4 18:54:39

gameyoyo 发表于 2020-12-04 18:47
给你道歉牛。不过这件视频里的肯定不会道歉。

是的,视频里甚至申诉成功概率都会降低

因为没有第一时间,在执法记录仪面前表态

rotmen01 发表于 2020-12-4 18:56:04

xuejiajun 发表于 2020-12-04 15:11
这种追责制度本身就是有问题的。按照这样说那是不是 只要违法了 随便什么事情都应该枪毙了一了百了?

追责是起到一种约束作用,但就像你说的,的确存在一些问题,它并不完善。楼主举的“违法枪毙”例子太过于极端,是个伪命题,没什么可讨论的。本案例在“现行法律条款框架下”当事民警考量综合因素(这其中包括他放行后出事被追责)后,扣车也可以理解。若要想让执法者,被执法者以及吃瓜群众三方都觉得满意,那还是得修正条款,加强民警执法水准。不过到那时众人面对的可能就真的只是“冰冷的法律条款”以及极其不人性化的执法方式了。

爱闻汽油味 发表于 2020-12-4 19:06:16

我就说一句 都是机动车 但摩托和汽车真不一样……

摩托小白883 发表于 2020-12-4 19:07:50

Carlos 发表于 2020-12-04 18:42
那是当然啊,现场陈述自己的观点,但是他要扣刘扣呗,事后申诉呀

我可是经历过多次,当时老卵的不得了的警察,后面领导带着他像孙子一样,来跟我道歉啊,哈哈

前面牛气有很多吃瓜群众看到,起到了教育群众的作用,后面道歉只有他领导你和他三人见证,所以群众没看到情绪很稳定。https://wap.591moto.com/public/emotion/face_018.pnghttps://wap.591moto.com/public/emotion/face_018.pnghttps://wap.591moto.com/public/emotion/face_018.png

xuejiajun 发表于 2020-12-4 19:09:07

rotmen01 发表于 2020-12-04 18:56
追责是起到一种约束作用,但就像你说的,的确存在一些问题,它并不完善。楼主举的“违法枪毙”例子太过于极端,是个伪命题,没什么可讨论的。本案例在“现行法律条款框架下”当事民警考量综合因素(这其中包括他放行后出事被追责)后,扣车也可以理解。若要想让执法者,被执法者以及吃瓜群众三方都觉得满意,那还是得修正条款,加强民警执法水准。不过到那时众人面对的可能就真的只是“冰冷的法律条款”以及极其不人性化的执法方式了。

1就是1。2就是2。 国内就是太人性化了所以很多东西搞不好.

xuejiajun 发表于 2020-12-4 19:10:23

rotmen01 发表于 2020-12-04 18:56
追责是起到一种约束作用,但就像你说的,的确存在一些问题,它并不完善。楼主举的“违法枪毙”例子太过于极端,是个伪命题,没什么可讨论的。本案例在“现行法律条款框架下”当事民警考量综合因素(这其中包括他放行后出事被追责)后,扣车也可以理解。若要想让执法者,被执法者以及吃瓜群众三方都觉得满意,那还是得修正条款,加强民警执法水准。不过到那时众人面对的可能就真的只是“冰冷的法律条款”以及极其不人性化的执法方式了。

人性化是用在服务上的。不是用在法律上的.

余姚路的楼主 发表于 2020-12-4 19:23:44

dodo901 发表于 2020-12-04 15:21
去较真吧,现在每个小区出入口都高清摄像头吧,好像信号还是接入社区的,哪天让每次出门都产生一张合法罚单就爽了!大数据也不是吃素的!
说到底没有资格写法条就老实的遵守它,让执法者按法条办事,那么我们自己是不是也要遵守?车辆管理应该是属地化的吧,本地人有多少是合法上到外地牌的?该低调的时候低调,不要到最后无路可走

视频里的这位,听口音不像上海的,真的哪天搞到上海探头开拍,他们怕怕手,换个地方继续耍,我们就好好享受百分百合法合规的限摩政策吧

奥利弗 发表于 2020-12-4 19:49:08

四轮沪C进外环为什么不扣车?

奥利弗 发表于 2020-12-4 19:50:29

Carlos 发表于 2020-12-04 09:54
完全不认同~你又在偷换概念~

可能你之前也是体制内出来的,所以说话的习惯,和我之前打过交道的不少官员,脾气非常的相似。经常会在我们讨论A的时候,你在说一件B的事,或者举例不相同的其他事?

作为上级单位,你定下制度,下面执行,合理合法

上海90年代开始禁限制摩,政策层面的事,没有问题。

你说的如果要杠,不是不可以,那就要对立法的合理性进行起诉。

这,完全是两回事

如果交规规定,闯禁枪毙。那被枪毙也是合理的。【如果觉得太过,不能对交警行为产生异议。你可以去起诉立法的人】

但如果交规写的是,闯禁罚款,要是不听劝袭警的话枪毙。那在当事人配合的情况下,由交警直接枪毙,简直扯淡~

关于大道理,大家都知道。比如当事人的明知故犯,等等

但这不是随便给他套一个不合适帽子的理由,由交警自行决定

我始终强调,要用合理的法规去处罚。

虽然现状很多情况如此,个人也未必能改变。但这并不是警方瞎套帽子的理由。

兄弟你始终想把话题,引导向与政策去杠。这个你白费心了,比如关于禁摩一刀切合理性讨论,我没有时间也没有兴趣。

本帖只会抓准切入点,以交警应用法条不合适去申辩

法治建设,依法治国,道阻且长
页: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查看完整版本: 从外牌扣车事件,也来谈一下“违法行为”和“违法行为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