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espacosa
发表于 2012-12-13 15:38:34
中国!要说爱你不容易!
jiajiaiii
发表于 2012-12-13 15:47:20
本帖最后由 jiajiaiii 于 2012-12-13 16:44 编辑
glacier 发表于 2012-12-13 13:28 http://www.591moto.com/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针对你的问题做以下回答
违反的是地方交通法规,寻求的是国家刑法保护,哪里矛盾了? 请不要把所有法 ...
赶时间 简单做下回答。
你才是误区,国法肯定大于地方法,就像宪法大于普通国法,宪法是根本大法,宪法总纲中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一切地方法都不能与国家刑法抵触,拜托你这个守法的人先弄清楚法律的次序和轻重! 触犯地方交通法叫违章,触犯刑法叫犯罪! 区别大了去了!!!!! 你把机动车开到非机动车道上那就是违章,虽然不好但不是什么罪不可赦的事情。
现在发现你的思路概念完全有问题,有点后悔跟你争论了。
以下是你的提问 以及我的回答。
违反的是地方交通法规,寻求的是国家刑法保护,哪里矛盾了? 请不要把所有法律混为一谈好嘛? 在中国就是有一些地方性恶法,比如部分地方政府的拆迁法,我内心抵制不可以么?但也有一些保护公民权利的国家刑法,比如杀人偿命,我内心支持不可以么?你连国家刑法与地方交通法规都分不出轻重还跟我谈矛盾么?
提问部分你也提到了交通法规 既然是法 作为一个公民就理应遵守,无论是国法还是地方法 同为法律 如有违反 同为触犯法律了, 很多人有个误区 觉得国法律 大于地方法及文件。 那是错的。地方性的政策是根据所颁布地的实际情况所颁布的 依托在国法下 是合情合理合法的。
请不要断章取义,我指的错 并不是宪法大于普法 而是 那些认为 只要遵循宪法而不遵循普法的人,你大可以去上海市政府门口挑战嘛,。拉横幅去吧,再帮你点点题目 别跑偏了,地方法的出台 完全是合理合法,合理是颁布地的实际情况 可合情合理实施的,合法 即为依托在宪法之下出台的地方法是受国法 所保护的。。你懂法嘛?换句话说 违反地方法既违反国法 。
再多问句 是你的理解能力有问题 ,还是你的文化程度就这一点?
同为法 作为一个公民 遵守就得了,别扯这么多有的没的。
上个高架而已,普通违章,不是什么罪不可赦的事情。
普通违章?违章及违法 如不违法 处罚的依据是什么?事故处理单的依据是什么 回家看看清楚。
首先,在高架上发生事故,先要处理事故,再处理违章,不是你说的没有相对惩罚机制!一定有赔偿,撞了肯定不白撞! 拜托你先去搞清楚...
其次,2轮上高架确实有危险,但每个人有自己的考虑,上高架只表示此人愿意承担此风险,并不表示他就放弃了自己的安全,拜托你不要用你的强盗理论去强加给别人好不好? 你去问问所有违章上高架的人,都是愿意承担此风险而不是你说的放弃安全,你怎么可以擅自给别人做出判断,可笑不? 所以我一直说你的思路有问题。
按你的思路,如果你把车开到非机动车到上,就不受国家法律法规保护了,就是危害他人生命,拿他人家庭幸福来开玩笑,如果你被路边建筑物或高楼坠物砸死,是不是因为你上非机动车道对他人造成危险,所以我可以认为你已经放弃了他人的安全 ? 所以你死了也没什么好抱怨的?
上高架只表示此人愿意承担此风险,并不表示他就放弃了自己的安全, 此句摘自你的原话 您觉得矛盾吗?
你这段话的意思是不是说,如果进口大贸摩托车就可以上高速了? 那上高速是车质量的问题? 这一点国家已经在做,合格的摩托车才可以有行驶证! 你到底是质疑造车水平还是质疑验车水平?
地方法律不支持2轮上高速,那只是违章,不是罪不可赦。就像有人把4轮开到非机车道,是对他人和他人家庭幸福的不负责!是不是比摩托上高速更可恶? 但实际上那也就是违章而已,因为每个人都会考虑危险,安全更多的是掌握在自己手里!
大排车 无论提速 整车质量 还是刹车距离 安全性能 都要比踏板高不止以个层次。
你也别说开到非机动车道了 哪怕你停路边 熄火! 驾驶员离开车辆 如果行人 2轮撞上去 也是4轮全责,除非你驾驶员上去用身体挡。。还有 我再纠正你一次 违章即违法。无论宪法 还是普法 同为法律。 你懂法嘛? 建议你去看下法律的起源!
你问我质疑什么,那我很清楚的告诉你,我质疑造车水平 我也同样质疑 验车水平 (不一一举例) 我质疑一切我认为值得去质疑的。 活在中国,安全是掌握在自己手里的嘛?你确定嘛?
首先我的判断,他是故意,所以正因为如此,我才要谴责这个把人命当儿戏的韩本大, 希望你把此话原样转告韩本大,如果撞死人,别人用的到嘛? 韩本大你良心何在?因为韩本大就是事故的创造者。
至于上高架危险,在平地上可能安全一点点,但那是每个人自己的考虑,他们自己违章愿意承担多一些风险,不代表他们放弃了安全!
再说句很赤裸裸的话,你要是面对一个和你无亲无故 即使有亲有顾的人 讲良心,那你幼稚了。!
不过 我已经觉得你很幼稚了。
但那是每个人自己的考虑,他们自己违章愿意承担多一些风险,不代表他们放弃了安全!
很想笑,又笑不出来。如果你是90我能理解 如你80 那我只能表示无奈。
如再回复 请勿避重就轻 断章取义有针对性的提问好嘛 因为 你大多都在说废话 同样的问题盘来盘去,累嘛 ?
潮吹丶贾森锅
发表于 2012-12-13 15:52:10
组队下他家副本
★ee★
发表于 2012-12-13 18:09:16
这类轿车我也遇到过 建议 带下刹车 跟在他后面 把他反光镜打掉 我摩托车里有瓶8元的喷油漆,直接往轿车身上喷。现在事情都这杨了 要么弄死我 要么就等着被我弄死
iamangelboy
发表于 2012-12-13 18:15:15
像看故事片。。。小龙就是事情特别多。。。反正我晓得泽老家伙要倒霉了,小龙不是好惹的。。。
iamangelboy
发表于 2012-12-13 18:25:50
jiajiaiii 发表于 2012-12-13 15:4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赶时间 简单做下回答。
你才是误区,国法肯定大于地方法,就像宪法大于普通国法,宪法是根本大法,宪 ...
别讨论了,这行为在国外也是一级谋杀罪。
iamangelboy
发表于 2012-12-13 18:34:27
jiajiaiii 发表于 2012-12-13 15:4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赶时间 简单做下回答。
你才是误区,国法肯定大于地方法,就像宪法大于普通国法,宪法是根本大法,宪 ...
上高架顶多罚200,扣3分。在中国连小偷都不能打你在扯什么呢。楼主触犯的是行政法规,肇事司机触犯的是刑法。人人都觉得自己很聪明,不过别人怎么看就难说了。你又不姓韩,你来这里搞毛啊。
跳跳?、、
发表于 2012-12-13 18:35:35
我之前碰到的情况和你差不多只不过我在地上而且他没撞我,万幸,不过这种人能不放出来就别出来了
glacier
发表于 2012-12-13 18:53:37
本帖最后由 glacier 于 2012-12-13 19:31 编辑
jiajiaiii 发表于 2012-12-13 15:4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赶时间 简单做下回答。
你才是误区,国法肯定大于地方法,就像宪法大于普通国法,宪法是根本大法,宪 ...
如再回复 请勿避重就轻 断章取义有针对性的提问好嘛 因为 你大多都在说废话 同样的问题盘来盘去,累嘛 ?
赶时间,懒得写太多,重新贴一遍给你,看看你思路多混乱。拜托你正面回答。这两个主要问题点明确了,省下的就好办了。
1. 你的原话!:提问部分你也提到了交通法规 既然是法 作为一个公民就理应遵守,无论是国法还是地方法 同为法律 如有违反 同为触犯法律了, 很多人有个误区 觉得国法律 大于地方法及文件。 那是错的。地方性的政策是根据所颁布地的实际情况所颁布的 依托在国法下 是合情合理合法的。
--------------------------你才是错的,没有人否认是法就该遵守,但是告诉你,法律分轻重大小,宪法大于国法大于地方法。 也请你在遵守或违反法律是按此轻重顺序区分,有本事你去违反一下宪法中坚持党的领导? 你死不足惜,连你家祖坟都刨出来!真累,看懂没?法律都该遵守,但是遵守或违反都分轻重,上高架也就是个罚款200扣三分的违章(法,随便哪个字)。不是罪不可赦,更不是放弃自己的权益和安全! 我全贴可以吧,省的说断章取义。 另外告诉你,地方法因违背国法被行政诉讼修改的多的是(比如各地方拆迁法),因为国法大于地方法,所以才可以对地方法提行政诉讼!
2.你的原话!:首先 2轮就不该上高架 上了就意味着放弃自己的权益 不顾自身以及他人的人身安全。
--------------------大错特错,那只代表他们违章并愿意承担上高架高速的风险,不代表他们放弃了自己的权益或安全。你不是上帝,请你不要随便替别人放弃什么东西! 这么说够正面了吧。 你不是上帝,你没资格替别人放弃权益或安全!!!懂了不? 大家心里清楚上高架的危险,所以,为了安全会更加小心,而不会放弃自己的权益和安全,麻烦你听懂好嘛?麻烦你把摩托上高架和主观跳楼自杀区分开来好么?
任何一种200元+3分的小处罚,都不代表违法者愿意自动放弃安全和权益! 一点也不矛盾! 你要去自杀或杀人或反D才意味着放弃自己权益和安全!懂了么?
如此简单清晰的问题,不知道你还在扯什么? 跟你说话真累!
jiajiaiii
发表于 2012-12-13 19:32:22
本帖最后由 jiajiaiii 于 2012-12-13 19:38 编辑
glacier 发表于 2012-12-13 18:53 http://www.591moto.com/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如再回复 请勿避重就轻 断章取义有针对性的提问好嘛 因为 你大多都在说废话 同样的问题盘来盘去,累嘛...
翻下前几段的对话 就知道你是个法盲,连违章即违法都弄不明白 还帮我盘宪法 你太平点吧我不笑你 自有人会笑你装的。还承担风险 并不是放弃安全 ,,,真是笑掉大牙 总结下 文盲 法盲并不可怕 可怕的是出来误人子弟。
来来去去就这几个问题 自己在上面几个回复找答案吧,我没那耐心搭理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