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凌 发表于 2020-7-7 18:29:36

地狱男爵 发表于 2020-07-07 15:03
把外牌车车主拉下来,打一顿,解解气…

那么交通事故变成治安事件 事故赔偿变成拘留

陈凌 发表于 2020-7-7 18:32:49

春风650i 发表于 2020-07-07 09:23
兄弟,姜戈那个事情,真的要撞了才好做评论,姜戈车主肯定不会说自己在超车,交警来了也会另外看,撞了再说,没撞么只能猜测一下

姜哥超不超车不是他说了算的

卖车啦卖车啦 发表于 2020-7-7 19:37:21

卖车啦卖车啦 发表于 2020-7-7 19:55:42

摩旅的意义 发表于 2020-7-7 20:16:24

卖车啦卖车啦 发表于 2020-07-07 19:55
是的,所以要求第一个绿灯起步的车辆要先确认路口是否有滞留车辆,所以我认为次责是要的,虽然主观掌控性大,但是只要不能证明他是故意撞上去的,应该顶多就是个次责。他这个和第一个路边违章停车的性质不一样,滞留路口的违章程度要路边违章停车的违章程度大很多。从失误程度上来说,滞留路口的家伙要比绿灯起步的家伙失误性质更严重。我讲另外一个亲身的经历,我有一次变道的时候,的确空间位置不是很大,但是后面的车子只要保持原来的速度,也不可能撞到我的,但是后面那辆破烂的面包车就是故意加速碰瓷,因为那部车子全身上下到处撞得到处都是坑坑洼洼的,碰瓷性质很明显,后面交警说我全责,我和交警说他是故意加速的,交警说除非有足够的证据表明他是故意加速的,不然我就是全责。这就是说还是要以交通法规为主,主观掌控性这个东西是有因素,但是不能作为关键的判罚依据。就像如果前车变道的时候,如果我减速让行就不会撞到他,但是我没有减速让行就撞到他了,这样的话主观掌握性在我的手上,交警不会因为我没有主观减速让行就给我吃全责的,肯定还是前面变道的人全责。你觉得我这么解释合理伐?

你打字多...听你的https://wap.591moto.com/public/emotion/face_018.png

卖车啦卖车啦 发表于 2020-7-7 20:17:15

卖车啦卖车啦 发表于 2020-7-7 20:19:17

玛丽玛丽哄 发表于 2020-7-7 21:57:00

HarryLiu91 发表于 2020-07-07 18:07
这不是我的说法,这是交警的说法,我开蓝牌走非机被jc掐过,就是这么讲的

我这个也是交警说的https://wap.591moto.com/public/emotion/face_048.png

YY扭扭 发表于 2020-7-7 22:28:12

好多字啊

HarryLiu91 发表于 2020-7-7 22:58:35

玛丽玛丽哄 发表于 2020-07-07 21:57
我这个也是交警说的

可见不同情况,不同警察都有可能存在判罚出入,不能一概而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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