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ichard99 发表于 2012-12-11 18:51:06

MC丶樱桃 发表于 2012-12-11 18:4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竞速的人气不是靠一个两个人的事件来增加的

个么你干嘛跑到竞速来今天开个号发帖子? 哪里吸引到你了...

认可“竞速的人气不是靠一个两个人的事件来增加的”。

杨浦#珍宝珠 发表于 2012-12-11 18:55:04

二轮拉几 发表于 2012-12-11 15:0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自从中环那段路有了通向虹桥枢纽的匝道之后,两轮摩托就禁止那段路上中环,更何况是你那种山寨货了;违法上 ...

人家可是开劲战~你个SB连字都不认识~弱智班的?

richard99 发表于 2012-12-11 18:56:17

heavendou 发表于 2012-12-11 18:4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确定给你是就事论事了么?你说等到结果出来强烈谴责?等结果出来了还需要你去谴责么?

我们不是仲裁者,不知道四轮司机是否故意,就可以说人恶意撞击了?

老何 发表于 2012-12-11 18:58:27

要处理结果 结果不满意 让我们正义的使者去弄死他

机友汇 发表于 2012-12-11 18:59:55

DDDDDDDDDDDD

鱼虫 发表于 2012-12-11 19:06:43

这事搞好了没玩,继续骑辆自行车守在他家门口撞他的车。

金大铭 发表于 2012-12-11 19:09:31

人没事吧?

richard99 发表于 2012-12-11 19:13:20

金大铭 发表于 2012-12-11 19:0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人没事吧?

{:soso_e179:}

华山论剑 发表于 2012-12-11 19:14:16

richard99 发表于 2012-12-11 18:4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本来就无大号,便无所谓的马甲了,这个帖子会让591竞速车友会网站笑弯了腰,带来了很多人气。

一个帖子就能带来人气!你也开个站呗!多发几个帖看看能不能火!

贰胖 发表于 2012-12-11 19:15:24

保持良好心态拿起法律武器 人肉后报复是没有任何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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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12月10日中环(金沙江路段)汽车恶意撞击摩托车后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