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mes-0318
发表于 2019-8-8 21:25:25
聚摩CLUB小宁-Inking 发表于 2019-08-07 22:44
哎 现在四轮有些车主真的是太空了
两轮也挺空闲的。https://wap.591moto.com/public/emotion/face_044.png
Paul.wu
发表于 2019-8-8 21:33:53
还有一个原因 四轮看你不爽
bflyb
发表于 2019-8-8 21:57:01
Carlos 发表于 2019-8-8 21:15
两辆摩托车并排就是违章,具体见我前面回你的那条
两轮并排,后车车头可以不超过前车车头,这算超车么?硬抠字眼,不超过,算不算违章?认真起来要打官司,法无禁止即可为
白面团_儿_╯з
发表于 2019-8-8 22:03:37
bflyb 发表于 2019-08-08 21:57
两轮并排,后车车头可以不超过前车车头,这算超车么?硬抠字眼,不超过,算不算违章?认真起来要打官司,法无禁止即可为
会有人劝你说别去打官司别去复议,说会挂更多的禁摩牌子,我想说该挂的禁摩牌子还是要挂,该开的还是会开。
白面团_儿_╯з
发表于 2019-8-8 22:04:51
其实上海开摩托车的范围真的越来越小,城市路高速路一个个禁摩牌子挂好https://wap.591moto.com/public/emotion/face_015.png
bflyb
发表于 2019-8-8 22:09:43
Carlos 发表于 2019-8-8 21:16
完全可以举报的,交规当中的“同车道超车”
第四章 道路通行规定
第四十三条
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 (一)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 (二)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 (三)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四)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
第四十五条
机动车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不得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不得穿插等候的车辆。 在车道减少的路段、路口,或者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JC指挥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机动车应当依次交替通行。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2分:(五)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
但是摩托车可以不借道或者占用对面车道,也不穿插(穿插如何解释?穿插和超越是一个意思?穿插就是从前后车辆的缝隙中横向穿越的意思吧?),就是同车道在实线以内,超越等候车辆(从左侧超越),你能找到相关交通法规里有同车道超车的处罚条例么?
再举个例子,有车辆长时间半个车身在右半车道内,貌似要并线但是也没打方向灯,如果超越该车不会压线的话是否可以超车?法规似乎也没禁止吧?当然由此发生交通事故的话,后车一定会有责任,但是没有交通事故,是不是也不算违规?
说明白点,就是交通法制定的时候根本没有考虑两轮的车宽问题,简单认为同车道超越要么压实线,要么借道,不可能存在并排在一根车道里超越的问题,所以就没有具体规定,去查一下国外的交通法规,可能就会允许两轮在不压实线的情况下超越排队车辆的具体法条了。
请就此解析阐述下你的观点
没有保持安全距离可能可以作为处罚依据,但是性质完全不同
野摩托
发表于 2019-8-8 22:13:03
举报的四轮也是有问题的1,明显是手机拍摄 2,直行绿灯很久了,还在拍摄楼主的违章而并没有进入左转待行区。所以这个四轮也不是什么好鸟。
MOOG
发表于 2019-8-8 22:30:41
知道为啥香港人要闹事了哇?!
北风之神
发表于 2019-8-8 23:02:30
野摩托 发表于 2019-8-8 22:1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举报的四轮也是有问题的1,明显是手机拍摄 2,直行绿灯很久了,还在拍摄楼主的违章而并没有进入左转待行区 ...
好鸟会闲的去举报?
Carlos
发表于 2019-8-8 23:05:30
bflyb 发表于 2019-08-08 22:09
第四章 道路通行规定
第四十三条
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 (一)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 (二)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 (三)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四)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
第四十五条
机动车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不得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不得穿插等候的车辆。 在车道减少的路段、路口,或者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JC指挥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机动车应当依次交替通行。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2分:(五)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
但是摩托车可以不借道或者占用对面车道,也不穿插(穿插如何解释?穿插和超越是一个意思?穿插就是从前后车辆的缝隙中横向穿越的意思吧?),就是同车道在实线以内,超越等候车辆(从左侧超越),你能找到相关交通法规里有同车道超车的处罚条例么?
再举个例子,有车辆长时间半个车身在右半车道内,貌似要并线但是也没打方向灯,如果超越该车不会压线的话是否可以超车?法规似乎也没禁止吧?当然由此发生交通事故的话,后车一定会有责任,但是没有交通事故,是不是也不算违规?
说明白点,就是交通法制定的时候根本没有考虑两轮的车宽问题,简单认为同车道超越要么压实线,要么借道,不可能存在并排在一根车道里超越的问题,所以就没有具体规定,去查一下国外的交通法规,可能就会允许两轮在不压实线的情况下超越排队车辆的具体法条了。
请就此解析阐述下你的观点
没有保持安全距离可能可以作为处罚依据,但是性质完全不同
首先,在90年代的时候,上海对于钻车缝的处罚就非常严格
我父亲就因为这个被处罚过
一根车道,只允许一辆机动车,排队依次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