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rlos
发表于 2019-8-8 23:25:12
bflyb 发表于 2019-08-08 22:09
第四章 道路通行规定
第四十三条
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 (一)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 (二)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 (三)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四)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
第四十五条
机动车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不得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不得穿插等候的车辆。 在车道减少的路段、路口,或者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JC指挥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机动车应当依次交替通行。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2分:(五)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
但是摩托车可以不借道或者占用对面车道,也不穿插(穿插如何解释?穿插和超越是一个意思?穿插就是从前后车辆的缝隙中横向穿越的意思吧?),就是同车道在实线以内,超越等候车辆(从左侧超越),你能找到相关交通法规里有同车道超车的处罚条例么?
再举个例子,有车辆长时间半个车身在右半车道内,貌似要并线但是也没打方向灯,如果超越该车不会压线的话是否可以超车?法规似乎也没禁止吧?当然由此发生交通事故的话,后车一定会有责任,但是没有交通事故,是不是也不算违规?
说明白点,就是交通法制定的时候根本没有考虑两轮的车宽问题,简单认为同车道超越要么压实线,要么借道,不可能存在并排在一根车道里超越的问题,所以就没有具体规定,去查一下国外的交通法规,可能就会允许两轮在不压实线的情况下超越排队车辆的具体法条了。
请就此解析阐述下你的观点
没有保持安全距离可能可以作为处罚依据,但是性质完全不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五条
机动车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不得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不得穿插等候的车辆。 在车道减少的路段、路口,或者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JC指挥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机动车应当依次交替通行。
关键词:
1)机动车
2)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
3)机动车应当依次交替通行
摩托车属于机动车,按照交规,前面在等红灯时,你也应该停下来排队,“依次”通行
所以严格卡交规,钻车缝违章
我一再强调了,摩托车优势在于其便捷性,我自己从不闯红灯,但是做不到不钻车缝、不借非机动车道
本帖中,楼主的确违章了,但是我也为他感到倒霉
50步笑100步就没啥意思了,对吧兄弟?
大家都是骑士,现在两轮环境越来越严格,的确是个事实,严卡交规,两轮的便捷性将大打折扣
市区好多时候,真不如小牛。。。
bflyb
发表于 2019-8-8 23:32:19
Carlos 发表于 2019-8-8 23:25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五条
我支持你的态度,只是我认为法条还不够完善,有灰色地带可以利用就利用,至少从法理上可以推翻处罚,但是明火执仗就必死无疑了
领路的老鼠
发表于 2019-8-8 23:37:32
大头君 发表于 2019-08-08 14:28
你暂时没遇到而已,竞速上有人黄C连续被举报3次扣9分的,而且是驾驶证刚清完分之后举报的。。我记得他怒换黄A了。
我踩狗屎了https://wap.591moto.com/public/emotion/face_048.png,
韵风
发表于 2019-8-8 23:39:40
聚摩CLUB小宁-Inking 发表于 2019-8-7 22:44
哎 现在四轮有些车主真的是太空了
休班某員完成任务
Carlos
发表于 2019-8-8 23:46:17
bflyb 发表于 2019-08-08 22:09
第四章 道路通行规定
第四十三条
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 (一)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 (二)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 (三)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四)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
第四十五条
机动车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不得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不得穿插等候的车辆。 在车道减少的路段、路口,或者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JC指挥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机动车应当依次交替通行。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2分:(五)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
但是摩托车可以不借道或者占用对面车道,也不穿插(穿插如何解释?穿插和超越是一个意思?穿插就是从前后车辆的缝隙中横向穿越的意思吧?),就是同车道在实线以内,超越等候车辆(从左侧超越),你能找到相关交通法规里有同车道超车的处罚条例么?
再举个例子,有车辆长时间半个车身在右半车道内,貌似要并线但是也没打方向灯,如果超越该车不会压线的话是否可以超车?法规似乎也没禁止吧?当然由此发生交通事故的话,后车一定会有责任,但是没有交通事故,是不是也不算违规?
说明白点,就是交通法制定的时候根本没有考虑两轮的车宽问题,简单认为同车道超越要么压实线,要么借道,不可能存在并排在一根车道里超越的问题,所以就没有具体规定,去查一下国外的交通法规,可能就会允许两轮在不压实线的情况下超越排队车辆的具体法条了。
请就此解析阐述下你的观点
没有保持安全距离可能可以作为处罚依据,但是性质完全不同
上海市虹口区交警支队关于“穿插排队等候车辆”的法规解读
我队近期贯彻《查处重点交通违法行为考核的工作意见》的工作方案,其中确定了各中队查处“不按道行驶或违反禁令标志类违法行为”的工作目标。
对此,有部分人对其中“穿插排队等候车辆”(7233(新)、7016)的所适用范围存在疑惑,
现查阅相关资料,解读如下:
此重点目标项目实际上是由《关于加强对查处重点交通违法行为考核的工作意见》文件而来,该文件重点交通违法中规定有“遇前方机动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驾驶机动车从前方车辆两侧穿插、超越行驶的(7014、7015、7016),主要是为了加强添堵车辆的管理。”而其中违法代码(7014、7015)刚刚合并为新代码(7233),具体是指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即“机动车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不得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不得穿插等候的车辆。在车道减少的路段、路口,或者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JC指挥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机动车应当依次交替通行。”
综上所述,在适用此条时应当具备两个构成要件,一是本应排在后面的车辆;二是从两侧超越前车
重点句子又一次来了!前面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驾驶机动车从前方车辆“两侧”“超越”
所以根据交警对于这个的解读,你说的这种情况,同样是违章
DAVIDXI
发表于 2019-8-8 23:46:52
野摩托 发表于 2019-08-08 22:13
举报的四轮也是有问题的1,明显是手机拍摄 2,直行绿灯很久了,还在拍摄楼主的违章而并没有进入左转待行区。所以这个四轮也不是什么好鸟。
是的 手机拍的 很贱 绿灯了都不走 还在拍 典型变态 但想不出来为什么他要拍我呢 我起步之前他应该不知道我是要转弯还是直行的吧 而且 是我先停好等红灯 他才开上来的 我并没有穿插他啊 而且停这么靠后 也没惹到他吧 不知道触动他的什么神经了 无语了
DAVIDXI
发表于 2019-8-8 23:49:31
Carlos 发表于 2019-08-08 23:25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五条
机动车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不得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不得穿插等候的车辆。 在车道减少的路段、路口,或者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JC指挥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机动车应当依次交替通行。
关键词:
1)机动车
2)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
3)机动车应当依次交替通行
摩托车属于机动车,按照交规,前面在等红灯时,你也应该停下来排队,“依次”通行
所以严格卡交规,钻车缝违章
我一再强调了,摩托车优势在于其便捷性,我自己从不闯红灯,但是做不到不钻车缝、不借非机动车道
本帖中,楼主的确违章了,但是我也为他感到倒霉
50步笑100步就没啥意思了,对吧兄弟?
大家都是骑士,现在两轮环境越来越严格,的确是个事实,严卡交规,两轮的便捷性将大打折扣
市区好多时候,真不如小牛。。。
是啊 一句叹息…… 越来越不方便……
bflyb
发表于 2019-8-8 23:52:18
Carlos 发表于 2019-8-8 23:46
上海市虹口区交警支队关于“穿插排队等候车辆”的法规解读
我队近期贯彻《查处重点交通违法行为考核的工 ...
上海市虹口区交警支队大,还是法大?
两侧按照法规上讲就是借道或逆向车道,否则法规里直接就讲两侧超越了,还需要虹口交警来解释什么叫两侧?
不用和我顶真,让律师来解读,任何法规都是有缺陷和灰色地带的,在打上补丁前都是有漏洞的。
Carlos
发表于 2019-8-9 00:05:51
bflyb 发表于 2019-08-08 23:52
上海市虹口区交警支队大,还是法大?
两侧按照法规上讲就是借道或逆向车道,否则法规里直接就讲两侧超越了,还需要虹口交警来解释什么叫两侧?
不用和我顶真,让律师来解读,任何法规都是有缺陷和灰色地带的,在打上补丁前都是有漏洞的。
兄弟,我和交警队打过4次官司,目前全胜战绩
我基友是专门搞这个的律师
所以,我很清楚哪些地方能搞,哪些搞不成。比如,我把长宁区摩托车停在非机动车停车点(白线内)贴罚单的事情,搞赢了!并且长宁交警承诺,今后这种情况,不再会贴条。
法规没有100%的完美,所以才会有针对于法规的“解释说明”,“补充条例”,不光是交通法,还有其他很多的法律都是如此。虹口区的这个文件,具有法律效力以及指导性的意义,不信你和他们掰掰看?
你和他们这方面较真,没有胜算
我们要抓准切入点,这样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才能直击要害
耶稣的眼神
发表于 2019-8-9 00:05:54
路上狗越来越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