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圣母院院长 发表于 2012-12-12 08:28:35

什么时候去,这种人一定要请他吃吃生活!!!!!!!!!!!!!!!!!!!!!!!!!!!!!!!!!!!!!!!!!!!!

巴黎圣母院院长 发表于 2012-12-12 08:41:22

这个狗比关机了。

yyyzzz 发表于 2012-12-12 08:52:45

LZ你也低调点吧。 两边各50大板。各个论坛到处窜。

々冰封のDK 发表于 2012-12-12 09:00:14

这个老瘪三太贱了   西西特么酸类   顶小龙!!!

zheyebei 发表于 2012-12-12 09:38:22

法律上述解决这个逼样,搞搞他,别那么轻易的就解决这件事情,TMD

老虎不吃菜 发表于 2012-12-12 09:38:43

烊头 发表于 2012-12-11 18:2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原来是小龙啊慰问一下,好好养伤册那是个老家货有没有痴呆诊啊册那想谋杀啊

羊头牙叔 弄伤好了伐??

hyl96257 发表于 2012-12-12 10:04:39

不要放过这个老逼样子 让他知道危险驾驶的后果 想杀人 没这么容易 让他关个一年再说

K'S_彗星 发表于 2012-12-12 10:09:15

小龍 发表于 2012-12-12 00:21 http://www.591moto.com/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楼主说的的确有道理,但是人活着是要出一口气的,如果此次我有挑衅他的地方我认了,如果没有,对不起,搞 ...

这个已经不是一般交通事故了...新浪微博上的“上海机动车交通违章曝光台”的民警是这么讲的“此案件可以成为一个交通事故的案例。摩托车,明锐车都要各大五十大板,但如果受害人请一个厉害一点的律师打官司的话,明锐车主可就要吃不饱兜着走了。故意杀人(未遂)、危险驾驶、普通交通事故这三个定论,到时候就看律师一张嘴如何陈述,还有法官怎么认定了。”

glacier 发表于 2012-12-12 10:10:16

richard99 发表于 2012-12-11 23:3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四轮在侧后方的确有盲区,能不带人身攻击的??

好吧我说你理解力低是人身攻击?我只能说你没仔细从头看视频,或仔细看了也罔顾事实。也希望所有的朋友都讲点人性, 交通法也是为人服务的。

硬咬4轮侧后方确有盲区,而罔顾此4轮于摩托并行一段时间 ,且在前方无车情况下突然加速右拐害人,被害者昏迷半小时已经算幸运,撞人后并未立刻缓慢减速,拿出标志提被害人阻挡,而是躲得远远的打电话。   

K'S_彗星 发表于 2012-12-12 10:18:59

再上一张“上海机动车交通违章曝光台”的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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