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好想你
发表于 2012-12-11 13:33:15
必须搞。。。。。。。。。。。他
picohe
发表于 2012-12-11 13:33:43
你好,看了你的描述,对于你的遭遇我很是气愤。
我的建议是,这是一起恶意的人身伤害事件,不要因为不能进保而导致赔偿扯皮的问题而与去认定这是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
要让对方懂得对生命的尊重,即使62岁了,也照样要请他吃官司。
我的电话是18964845033,QQ是7504225,有什么需要咨询的请联系我,甚至可以给你寻求法律援助。
____Jin
发表于 2012-12-11 13:33:57
人没事就好
卞晓颖
发表于 2012-12-11 13:35:27
- -同情楼主的,老鳖三册呢,估计更年期到了,
MONSTER_~浪头~
发表于 2012-12-11 13:37:07
楼主没事就好,事情搞搞大!维护我们两轮。
洳丶宸
发表于 2012-12-11 13:37:10
LZ没事就好车牌人的样子以记下
钱GP
发表于 2012-12-11 13:38:32
DDDD 顶起来这个LZ自己身体当心保养好 那事也必须处理的让我们车迷 安心啊
C.R.C-DC
发表于 2012-12-11 13:39:14
兄弟,这么多人挺你
YC丶sun
发表于 2012-12-11 13:39:44
真心气氛啊````楼主没事就好````这个一定要告到底````老B养不吃药出来乱跑···
天地一傻鸥
发表于 2012-12-11 13:39:52
有想去挑事情的记得开个帖子,报名的肯定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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