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tyopg 发表于 2019-7-11 10:18:54

{:6_699:}以后上藏牌啊,发回原籍拿回来正好摩旅了。。。

不远的远方 发表于 2019-7-11 11:17:22

楼主不是有检验合格标志么?没有按规定放置?那如何才叫按规定放置?即便如此,也只能是扣车,最多再罚两百,出示合格标志后即可领回,闯禁也不超过两百三分,发回原籍有何依据?
另外,愿赌服输不是任人宰割,而是无惧各种非法的处罚。没罚到我,当然也就算了;罚到我,我也有权依法复议或者诉讼,复议或者诉讼无果就坦然面对。

白面团_儿_╯з 发表于 2019-7-11 14:36:25

禁止外牌摩托车在上海开本来就不合理,高速高架隧道本应该就是对车友开放的!就像点赞最多的人说的一样!有要怼我说让我找JC说这事情的,我就问你四轮外牌能不能上高架!有本事周末也别让外牌四轮上高架。能上和不敢上完全两回事!

2013`态度森活。 发表于 2019-7-11 16:32:53

杨浦小捷 发表于 2019-07-04 23:12
骂zf 骂jc有什么用 结果还是一样的 自己选择了外牌就做好了最坏的准备了

讨饶下次要,我看见90后JC几年前都叫大哥,脸皮要厚,磨了半小时,扣了分没扣车…早日拿回爱车

tangfh 发表于 2019-7-13 00:29:36

行政复议,一个是当场如果有证据表明自己有检验标志,复议第一张。。第二张明显错误,大连路又没有摩托车禁行标志,没有外牌摩托车禁行标志,应该处罚是:违反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六项,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规定如下: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二款、第三十二条规定,未遵守以通知、决定等方式明示的交通管理措施,未遵守城市快速路限行规定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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