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凌
发表于 2019-5-23 12:43:20
看这玩意的一般都不是JC 否是社会文职估计也是第一次
白面团_儿_╯з
发表于 2019-5-23 12:43:31
认真管理摩托车?那我还是不开摩托车为妙!
白面团_儿_╯з
发表于 2019-5-23 12:44:11
白面团_儿_╯з 发表于 2019-05-23 12:43
认真管理摩托车?那我还是不开摩托车为妙!
全上海摩托车手分分钟被扣十二分
象元术
发表于 2019-5-23 12:45:07
应该惩罚审核的人,举报的没办法的,毕竟是义务劳动
dongdong3
发表于 2019-5-23 13:04:39
也不能这么说,首先举报者不是即得利益者,最多算是提供线索者,最终判定还是由交通职能部门来判定。这个类似侦办案件或追捕逃犯,对于那些穷凶极恶的,不管有奖和没奖,相信很多老百姓会积极的提供线索,但是很多线索不一定是有用的,可能很多都是凭个人主观的感觉,如果都以惩罚来对待,还有人愿意吗?大家都听之任之的话,这个社会也不是我们所期望的。所以最后的审核侦办才是最关键的,必须要有严格审慎的态度,和必要的一些奖励和惩戒措施,这样才可以尽可能的避免出现冤假错案。
哈哭那马塔塔
发表于 2019-5-23 13:30:42
是需要改进,被举报的,不管是不是事实都是麻烦!不过我党最流行这套,群众与群众斗,其乐无穷!渔翁得利,反正我只负责审核
刘小贱_贱贱
发表于 2019-5-23 14:12:25
举报归举报 互相监督的好处还是有的。
就是两轮的开法要逐渐收敛了。
这个事情关键还是在于审核方的管理。
虽然有复议的渠道 但是带来的时间精力的损失谁来负责。
zip
发表于 2019-5-23 14:44:51
象元术 发表于 2019-05-23 12:45
应该惩罚审核的人,举报的没办法的,毕竟是义务劳动
因为义务劳动,所以做错了也没关系?这不对吧,那人家到处跑,问,行政复议,难道就可以被原谅?
两天一包烟
发表于 2019-5-23 14:51:07
杨浦大桥又不禁止黄牌摩托的咯
stephen
发表于 2019-5-23 16:05:45
有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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