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拜
发表于 2021-6-10 12:16:09
上次色拦我也是站在车头,怕我跑,然后过来拔我钥匙
我一下就火了,因为还停在机动车道上
guoyunkai
发表于 2021-6-10 13:42:34
发型是个问题 发表于 2021-6-10 09:49
你吃的是比较饱
艾斯比
paopaobashi
发表于 2021-6-10 14:01:02
老蜜蜂 发表于 2021-06-09 11:59
展开几句讨论的目的也是为了法制进程的更完善,闯禁是一个违法行为,站在机动车道拦截车辆也是违规的行为,遇上驾驶员不愿停车攀扒又是一个违规行为。我们在谴责车手的违法行为同时,难道不可以质疑执法过程的瑕疵?
什么叫违规?什么叫违法?违规是违反的内部规定,还是对外公布的规范性文件?你发的那个文件是公安机关为了加强民警自我保护而制定的规范,而不是法定执法程序。执勤民警违反内部规定,就可以减轻违法者(犯法者)的法律责任,这根本就是在混淆视听。
paopaobashi
发表于 2021-6-10 14:11:33
老蜜蜂 发表于 2021-06-10 10:58
你也真逗,禁摩也是地方条例,最高法可不允许
法律有全国人大通过立法,也有地方人大通过的规范性条例,你发的执勤规范是经过人大审批发布的?
paopaobashi
发表于 2021-6-10 14:18:18
老蜜蜂 发表于 2021-06-09 11:21
说你呆还是傻?
说白了这个文件就是叫执勤民警不要做无谓的牺牲。
老蜜蜂
发表于 2021-6-10 14:38:46
paopaobashi 发表于 2021-06-10 14:11
法律有全国人大通过立法,也有地方人大通过的规范性条例,你发的执勤规范是经过人大审批发布的?
照你的逻辑拦车堪比无事生非了?禁摩也是地方条例,一直以来与公安部道路交通法有冲突。地方规定难道高于最高法
paopaobashi
发表于 2021-6-10 15:07:07
老蜜蜂 发表于 2021-06-10 14:38
照你的逻辑拦车堪比无事生非了?禁摩也是地方条例,一直以来与公安部道路交通法有冲突。地方规定难道高于最高法
请仔细阅读交通安全法第一章第四条好吗?
老蜜蜂
发表于 2021-6-10 15:21:27
paopaobashi 发表于 2021-06-10 15:07
请仔细阅读交通安全法第一章第四条好吗?
那你建议公安部把内部规范作废了,简直多次一举。以后盗窃的要逃跑也直接击毙就可以了,顶多违反内部规定
sforever
发表于 2021-6-10 15:53:27
摩托车果然头上长角,怪不得要被禁
基建工程兵
发表于 2021-6-10 16:18:38
我现在就很期待,为什么民警的执勤记录仪至今没有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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