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工程兵
发表于 2021-6-10 16:19:07
碰擦和撞击而且是两个概念!
wang363649559
发表于 2021-6-10 16:36:17
基建工程兵 发表于 2021-6-10 16:19
碰擦和撞击而且是两个概念!
<p>但是新闻说法只谈撞击。</p><link rel="stylesheet" href="//bbs.527moto.com/source/plugin/wcn_editor/public/wcn_editor_fit.css?v134_Ngl" id="wcn_editor_css"/>
基建工程兵
发表于 2021-6-10 16:37:45
wang363649559 发表于 2021-6-10 16:36
但是新闻说法只谈撞击。
所以说嘛!碰擦 撞击!根本两个概念!而且为何不公布民警现场执法记录仪的过程?
发型是个问题
发表于 2021-6-10 18:09:47
guoyunkai 发表于 2021-06-10 13:42
艾斯比
语言如此匮乏。脑子要了也没啥用,捐了吧
赫〆贝勒~
发表于 2021-6-10 19:34:22
wang363649559 发表于 2021-06-10 10:18
3·11上海交通JC被拖行致死案你说的这个吧。你是想说JC不该伸手吧
是的
paopaobashi
发表于 2021-6-10 19:37:14
老蜜蜂 发表于 2021-6-10 15:21
那你建议公安部把内部规范作废了,简直多次一举。以后盗窃的要逃跑也直接击毙就可以了,顶多违反内部规定
<p>你连违法和犯罪的概念都没弄清楚,就不要再惹笑话了。一个是违反行政法规,是人民内部矛盾,是违法,一个盗窃罪适用的是刑法是敌我矛盾是犯罪(当然盗窃数额不大的也适用治安处罚法)。</p><link rel="stylesheet" href="//bbs.527moto.com/source/plugin/wcn_editor/public/wcn_editor_fit.css?v134_C9S" id="wcn_editor_css"/>
老蜜蜂
发表于 2021-6-10 20:18:43
paopaobashi 发表于 2021-06-10 19:37
<p>你连违法和犯罪的概念都没弄清楚,就不要再惹笑话了。一个是违反行政法规,是人民内部矛盾,是违法,一个盗窃罪适用的是刑法是敌我矛盾是犯罪(当然盗窃数额不大的也适用治安处罚法)。</p><link rel="stylesheet" href="//bbs.527moto.com/source/plugin/wcn_editor/public/wcn_editor_fit.css?v134_C9S" id="wcn_editor_css"/>
当地方法规与最高法冲突以最高法为准。所以禁摩一直为人诟病。我通篇评论都没有说车手没有违法,那么既然他要冲卡,那么后续警察守则做了相应的解释该如何应对。比如小偷逃跑,警察追赶导致牺牲,小偷不会为此成为杀人犯。这个视屏中非常明显的车手向左避让,一个试图扒车导致的摔倒。并不是故意对着警察加速冲撞。法庭辩护也是分节点,一码归一码。深圳电动车手挨打也接受辅警道歉,换句话说也一样可以不接受道歉,但是大部分人生活在底层的无奈,没有时间经济成本去对抗,只能无奈的接受妥协。但是和政府打官司胜诉的也不乏其人。如果天空是黑暗的,那就摸黑生存。如果发出声音是危险的,那就保持沉默。如果自觉无力发光,那就蜷伏于墙角。但是,不要习惯了黑暗就为黑暗辩护,不要为自己的苟且而得意;不要嘲讽那些比自己勇敢热情的人们。我们可以卑微如尘土,不可扭曲如蛆虫。
老蜜蜂
发表于 2021-6-10 20:22:13
<link rel="stylesheet" href="//bbs.591moto.com/source/plugin/wcn_editor/public/wcn_editor_fit.css?v134_C9S" id="wcn_editor_css"/>
TzongHsi-Lee
发表于 2021-6-11 09:29:33
eddiegao 发表于 2021-06-09 17:04
逃走这一步棋太臭了,撞了之后立即停下来都可以解释,因为交警拉拽车把,导致驾驶员误操作油门把JC带倒,这个交警执法有明显违规。摩托车走非机动车道认罚,但是撞倒人是由于JC违规执法引起的,这样结果岂不是更好?
对的撞好停下来就没什么事情了
妖怪丨
发表于 2021-6-11 14:31:27
老蜜蜂 发表于 2021-06-10 10:41
你说的,公安部颁布的多余了,你去提请他们作废
那你怎么不提醒当事人去配合交警检查
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