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翼路西法 发表于 2020-8-29 19:22:44

黄院长 发表于 2020-08-29 16:59
他是冲卡了

哦~~~

jevonsdeng 发表于 2020-8-29 22:43:46

春风650i 发表于 2020-08-29 15:27
调查结果不是已经写了么?民警依法盘查被撞,那么民警执勤路上遇到可疑对象,拦截盘查要提前去放牌子咯?人家内部调查结果已经公布了么你还说违规违法,现在这个社会正义往往被邪化,反而喜欢站在对立面,那么遇到危险遇到困难的时候有嚷嚷着叫警察!

《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中规定:

第十一条交通警察在道路上执勤执法时应当严格执行安全防护规定,注意自身安全。

(一)除执行堵截严重暴力犯罪嫌疑人等特殊任务外,不得在行车道上拦截、检查车辆或者处罚交通违法行为。

(二)遇有交通违法行为人拒绝停车接受处理的,不得站在交通违法车辆前面强行拦截,或者脚踏车辆踏板,将头伸进车辆驾驶室,强行扒登车辆责令驾驶人停车。

(三)除交通违法行为人驾车逃跑后可能对公共安全和他人生命安全有严重威胁以外,交通警察不得驾驶机动车追缉,可采取记下车号,事后追究法律责任,或者通知前方执勤交通警察堵截等方法进行处理。

第二十一条交通警察遇到正在发生的治安、刑事案件或者根据上级指令赶赴治安、刑事案件现场时,应当采取以下措施:

(一)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控制嫌疑人。

(二)组织抢救伤者,排除险情,疏散围观群众。

(三)划定警戒区域,保护现场,维护好中心现场及周边道路交通秩序,确保现场处置通道畅通。

(四)进行现场询问,及时组织追缉、堵截。


自己看吧!

春风650i 发表于 2020-8-29 22:53:44

jevonsdeng 发表于 2020-08-29 22:43
《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中规定:

第十一条  交通警察在道路上执勤执法时应当严格执行安全防护规定,注意自身安全。

(一)除执行堵截严重暴力犯罪嫌疑人等特殊任务外,不得在行车道上拦截、检查车辆或者处罚交通违法行为。

(二)遇有交通违法行为人拒绝停车接受处理的,不得站在交通违法车辆前面强行拦截,或者脚踏车辆踏板,将头伸进车辆驾驶室,强行扒登车辆责令驾驶人停车。

(三)除交通违法行为人驾车逃跑后可能对公共安全和他人生命安全有严重威胁以外,交通警察不得驾驶机动车追缉,可采取记下车号,事后追究法律责任,或者通知前方执勤交通警察堵截等方法进行处理。

第二十一条  交通警察遇到正在发生的治安、刑事案件或者根据上级指令赶赴治安、刑事案件现场时,应当采取以下措施:

(一)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控制嫌疑人。

(二)组织抢救伤者,排除险情,疏散围观群众。

(三)划定警戒区域,保护现场,维护好中心现场及周边道路交通秩序,确保现场处置通道畅通。

(四)进行现场询问,及时组织追缉、堵截。


自己看吧!

行了,发这些给我看没用,跟我争论也没用,你要是觉得警察不对,你就跟那边的督察说!你也可以顺便说说,刑警抓人要逮捕令,去家里要有搜查证!

春风650i 发表于 2020-8-30 00:41:25

xcqxxx 发表于 2020-08-30 00:23
哪你又说错了,刑警在紧急情况之下,是不需要逮捕证的,但是,抓到人之后,必须在24小时内补办,没有搜查证,你还真的可以拒绝警察进门,大家不但可以向督察反应,也可以向12389.纪委等等很多部门反映,既然国家设立了很多反映的途径,为什么不可以用,不但可以反映,也可以公开的评论,这,就是言论自由,所以,我觉得中国的月亮比外国的圆

嗯嗯,你说的都对,加油,多去搞搞不扣分就罚钱的理论,你比执法者更牛逼,执法者就得听你的!不听你就投诉!然后上海禁摩,一刀切,然后沪牌不值钱,你贼开心!这样你就心里舒服了。你心里这点小九九,非得明说你就开心!还不是因为自己想逃票?低价票都不想买,还要享受头等舱的权力!

春风650i 发表于 2020-8-30 01:11:08

xcqxxx 发表于 2020-08-30 00:50
呵呵,你所谓的低价票或者头等舱的价格,是政府主导的吗?如果不是,是什么行为?有保障吗?沪BX的95W价格雪崩可是前车之鉴,我讨论13440和70900的区别,就变成了逃票?你的联想可真丰富啊,那你怎么不会想想万一政府顶不住压力,解禁了呢,对谁更有利?是那1W个摩友还是上海包括外地所有的摩友?我不是圣人,但我只认真理。我不会坐井观天,只会满足于自己的小圈子里,不要拿自己阴暗的心理去衡量别人是否跟你一样,我说的话,做的事,可以放在桌面上说个大众听,你敢吗?不要再秀哪一点优越感了,可以秀优越感的方式很多,但极力维护政府的形象绝对不是正确的方式

我觉得你可以竞选人大代表!以后所有的决策就不是百分之百了,而且99.9%的通过!你在里面嗨的一逼!

felixsmile 发表于 2020-8-30 07:02:45

明显就是有罪推定。

根据《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

第七十三条 查处违法行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除执行堵截严重暴力犯罪嫌疑人等特殊任务外,拦截、检查车辆或者处罚交通违法行为,应当选择不妨碍道路通行和安全的地点进行,并在来车方向设置分流或者避让标志;

(二)遇有机动车驾驶人拒绝停车的,不得站在车辆前面强行拦截,或者脚踏车辆踏板,将头、手臂等伸进车辆驾驶室或者攀扒车辆,强行责令机动车驾驶人停车;

(三)除机动车驾驶人驾车逃跑后可能对公共安全和他人生命安全有严重威胁以外,交通警察不得驾驶机动车追缉,可采取通知前方执勤交通警察堵截,或者记下车号,事后追究法律责任等方法进行处理;

(四)堵截车辆应采取设置交通设施、利用交通信号灯控制所拦截车辆前方车辆停车等非直接拦截方式,不得站立在被拦截车辆行进方向的行车道上拦截车辆。

春风650i 发表于 2020-8-30 07:21:47

xcqxxx 发表于 2020-08-30 01:29
如果可以,我一定会竞选,既然你那么维护政府的形象和政策,要不请你帮忙,多向他们反映一下民意?我当然很嗨啊,当我看到那些交警,官员被我问到哑口无言的表情时,我特别的开心,原来执法的不过如此

所以你比较贱,享受着中国政府的保护,然后开始跳出来怼保护你的人,没有完美的执法,更没有完美的法律!你喜欢钻牛角尖钻空子是你的个人行为,不违法的前提下是可以这么做!但是请你不要煽动别人也跟你一起傻逼!

春风650i 发表于 2020-8-30 11:39:59

xcqxxx 发表于 2020-08-30 10:08
是谁的政府?政府不保护老百姓,那保护什么?没有完美的执法,没有完美的法律,那老百姓提出意见,监督不完美的执法有错吗?如果我钻的牛角尖是正确的,那为什么不可以教别人,怕什么?既然有空子可以钻。那为什么不把漏洞堵死,不给我机会呢,说了这么多,只有一种贱人不喜欢我这么做,就是那些既得利益者,秀优越感的人,见不得别人跟自己一样平起平坐,见不得别人的努力可能会造成自己的损失,你说这些贱人是真正的摩友吗?这些贱人为了自己的一己之利,阻挡别人也想拥有同样的梦想,这些贱人已经不是一个贱能解释的了,为了阻挡别人的梦想,他们可以颠倒黑白,他们可以嘲笑别人,他们会无耻的维护政府错误的政策,你说这些还是人吗?比畜生都不如吧

你牛逼就别在竞速上逼逼,要嗨你去政府信访办,听说你是联防队的?淞南派出所?

sforever 发表于 2020-8-30 12:00:05

felixsmile 发表于 2020-08-30 07:02
明显就是有罪推定。

根据《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

第七十三条 查处违法行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除执行堵截严重暴力犯罪嫌疑人等特殊任务外,拦截、检查车辆或者处罚交通违法行为,应当选择不妨碍道路通行和安全的地点进行,并在来车方向设置分流或者避让标志;

(二)遇有机动车驾驶人拒绝停车的,不得站在车辆前面强行拦截,或者脚踏车辆踏板,将头、手臂等伸进车辆驾驶室或者攀扒车辆,强行责令机动车驾驶人停车;

(三)除机动车驾驶人驾车逃跑后可能对公共安全和他人生命安全有严重威胁以外,交通警察不得驾驶机动车追缉,可采取通知前方执勤交通警察堵截,或者记下车号,事后追究法律责任等方法进行处理;

(四)堵截车辆应采取设置交通设施、利用交通信号灯控制所拦截车辆前方车辆停车等非直接拦截方式,不得站立在被拦截车辆行进方向的行车道上拦截车辆。

你这规范属于道路交通法还是民法?

春风650i 发表于 2020-8-30 12:14:31

xcqxxx 发表于 2020-08-30 11:57
呵呵。我又变成联防队.还派出所的。哈哈哈哈,你可真有才啊,没事,你下次还可以继续编我是刑警队的,哈哈哈哈,没办法,实力不允许我低调啊,另外告诉你哦,因为现在有太多的途径向上反映情况了,所以,信访办门口人烟稀少了,这,就是时代的进步,历史一定会碾压任何敢于阻挡社会进步的人的

看你自嗨!开个小号跳出来逼逼,看到黄A涨到30以上了么,可能里面有你出的一份力,上海打击外牌越来越严格,而且三分两百不跟你商量,有异议你可以不签字自己去申诉!这就是你煽动的结果!闹事简单,就像人要变坏一样的简单,但是闹完以后再也回不去以前的安逸了!你怎么不出来发个帖负责一下?
页: 1 2 3 4 5 6 7 [8] 9
查看完整版本: 警方回应交警执法时被撞倒流血:伤人者被立案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