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间地狱
发表于 2020-4-18 19:06:34
管理是手段,罚款是目的
人间地狱
发表于 2020-4-18 19:16:45
执法过失造成受害人损失的属于国家赔偿范围,执法者是不承担法律责任的,执法者是否故意为之也不是受害人可以追责的(这里说的是过失哦),说白了那是它们内部的事。那么在执法指标化的情况下,内部会如何对待这种过失就不用再讨论了吧,再看看关于国家赔偿这一概念,你就知道了是时间精力换钱还是钱换时间精力,自己定夺,反正就是认倒霉!
新车测评
发表于 2020-4-18 19:24:12
JC不要跟他争,争不过的,我骑着小牛电瓶车,跟JC有争了几句,然后就报复了,二个违章(过马路借了机动车道)因为了一个红灯所以他说是二条违章,罚100,然后围着车转一圈,问手机支架 是不是改装的?我说这是原厂的,然后问我要操作证,我说没有带,就马上对着我吼,没有操作证你可以骑出来吗?要开单子扣车。。。。
宝岛王
发表于 2020-4-18 19:36:31
宪法上写的真好,交警的职责是警示教育再处罚!
川小骑
发表于 2020-4-18 19:50:56
污秽的摇篮 发表于 2020-04-18 17:22
赞成!做错事就该对自己的错误负责!
赞成无效https://wap.591moto.com/public/emotion/face_002.png
热带风暴
发表于 2020-4-18 20:07:19
社会主义好 真的太好了!!!
魔都异兽650
发表于 2020-4-18 21:13:11
脱缰的泰迪 发表于 2020-04-18 17:18
对于执法者要有相应的约束才能更有效的做到执法为民 刚正不阿。比如开错罚单要扣工资或者记过等等。
一个好警察,不是一年抓了多少人,判了多少人,完成了多少指标。而是帮助多少人在初犯的时候认识到了错误走上了正途,而是证明了多少人的清白。这才是法治精神。
如果人人遵纪,心中有道德,认同普世价值,那才是契约型社会。如果各部门办事和执法多以民众纳税人利益为先那才是服务型政府。这样社会才能进步,人民素质才会一代比一代更好。
JC同志都是你这么想就好了
Rockhoo
发表于 2020-4-18 22:39:08
复议结果出来后,回过来投诉该交警应该也会对其绩效考核有影响的吧……因其业务不熟,增加了纳税人额外的各种成本!
松江快乐瓢虫
发表于 2020-4-18 23:03:54
收藏了。
阿祈
发表于 2020-4-18 23:06:01
我就知道跟行驶证不一样就算非法改装,不想复议的话,车子改好再去车管所从新拍照更换行驶证照片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