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anya 发表于 2019-8-29 14:43:08

看来法盲都来集合了!

wengyewei 发表于 2019-8-29 14:47:00

地狱男爵 发表于 2019-8-29 14:01
公民没有执法权没错,但是我愿意在我看到违法犯罪份子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时候去挺身而出制止违法犯罪份子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184条:
见义勇为的形成条件:
一是以保护国家、集体的利益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为目的;
二是具有不顾个人安危的情节;
三是实施了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或者抢险、救灾、救人的行为。
这三个要件必须同时具备才构成见义勇为行为。
三灰的行为能叫见义勇为?
所以你的举例来形容三灰的行为不恰当吧?而且我也并没有否定三灰打击三无这件事,我反感是三灰在做这件好事的时候手段。
有句话说好心办坏事,反过来呢,坏心或许也会办了好事吧

战神RK 发表于 2019-8-29 14:54:00

子替父隐,父替子隐。《论语》
私怨不进公门。《韩非子》
对于举报这个问题,首先是有悖中国传统,二是其自身不正,心术不正,不存在正义性。大家都认为CT执法首先得守法的先锋带头作用,让三灰这样一个搅屎棍来冒充正义使者就太可笑了。

战神RK 发表于 2019-8-29 14:59:40

vanya 发表于 2019-8-29 00:21
为啥不搞车行,我们都心知肚明的啊。今天三灰倒下了。明天就会有个4灰 5灰 6灰被人捧出来。。你懂了吧!
...
三灰还需要水车行来处理他那几部水车呢,怎么会咬自己人?这就是他令人厌恶的地方,对别人马列主义,对他自己是自由主义。两部川崎是水车,现在一部劲战又是水车。在这之前,三灰不也是无牌水车的水军么?典型属于数典忘祖。三灰现在的套牌行为跟假牌无非是执法辨识难度上的不同,罪名和处罚程度都是一样级别的。
记得当年让大家都知道他的起源事件,就是他因私怨举报蓝牌大排小标上牌的事情,现在自抽耳光,水车劲战上的蓝A2111。
我个人反对三无,但厌恶三灰这种搅屎棍。他只是在用一种看似合法的形式在做寻衅滋事的事情而已。

vanya 发表于 2019-8-29 17:58:44

战神RK 发表于 2019-08-29 14:59
三灰还需要水车行来处理他那几部水车呢,怎么会咬自己人?这就是他令人厌恶的地方,对别人马列主义,对他自己是自由主义。两部川崎是水车,现在一部劲战又是水车。在这之前,三灰不也是无牌水车的水军么?典型属于数典忘祖。三灰现在的套牌行为跟假牌无非是执法辨识难度上的不同,罪名和处罚程度都是一样级别的。
记得当年让大家都知道他的起源事件,就是他因私怨举报蓝牌大排小标上牌的事情,现在自抽耳光,水车劲战上的蓝A2111。
我个人反对三无,但厌恶三灰这种搅屎棍。他只是在用一种看似合法的形式在做寻衅滋事的事情而已。

旧社会的红卫兵!

vanya 发表于 2019-8-29 18:11:37

wengyewei 发表于 2019-08-29 14:47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184条:
见义勇为的形成条件:
一是以保护国家、集体的利益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为目的;
二是具有不顾个人安危的情节;
三是实施了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或者抢险、救灾、救人的行为。
这三个要件必须同时具备才构成见义勇为行为。
三灰的行为能叫见义勇为?
所以你的举例来形容三灰的行为不恰当吧?而且我也并没有否定三灰打击三无这件事,我反感是三灰在做这件好事的时候手段。
有句话说好心办坏事,反过来呢,坏心或许也会办了好事吧

帮法盲没什么好说,以前么说法律说的头头是道,现在我搬来法律了来和你说看结果,因为他们知道,三灰不可能会来找我麻烦,而且,而如今,谁举报谁取证的说法,更是三灰那群人所希望看到的,他们知道,我们不会去找三灰。更加不可能找到三灰,让我们在他车上找证据了!所以他们现在直接说,看结果,法律讲输了,就来说结果了。没用的,不想多说了!你和他说法律,他跟你讲无赖,你跟他无赖,她又拿出法律了!

程诺飞 发表于 2019-8-29 18:33:37

狮不因犬叫回头 发表于 2019-08-29 13:13
小程同学,你的“夜魅”式言论截图据说至今仍留存在有心人的黑名单中,所谓前车之鉴后车之师,望你毒海无涯回头是岸,好自为之,早日把不光彩的帽名摘了,加入到正规车友的行列中来。

我你自己猜我是不是正规的呢https://wap.591moto.com/public/emotion/face_018.pnghttps://wap.591moto.com/public/emotion/face_018.pnghttps://wap.591moto.com/public/emotion/face_018.png      你啊!   我到现在还是说我讨厌3H   我车在楼下一直停了很久的https://wap.591moto.com/public/emotion/face_018.png    我把地址都报给他,他咋没来弄我呢

程诺飞 发表于 2019-8-29 18:34:06

狮不因犬叫回头 发表于 2019-08-29 13:13
小程同学,你的“夜魅”式言论截图据说至今仍留存在有心人的黑名单中,所谓前车之鉴后车之师,望你毒海无涯回头是岸,好自为之,早日把不光彩的帽名摘了,加入到正规车友的行列中来。

我做任何事只图光明磊落https://wap.591moto.com/public/emotion/face_001.png

A、静安~程诺 发表于 2019-8-29 18:46:11

vanya 发表于 2019-08-29 18:11
帮法盲没什么好说,以前么说法律说的头头是道,现在我搬来法律了来和你说看结果,因为他们知道,三灰不可能会来找我麻烦,而且,而如今,谁举报谁取证的说法,更是三灰那群人所希望看到的,他们知道,我们不会去找三灰。更加不可能找到三灰,让我们在他车上找证据了!所以他们现在直接说,看结果,法律讲输了,就来说结果了。没用的,不想多说了!你和他说法律,他跟你讲无赖,你跟他无赖,她又拿出法律了!

有些人啊,你给他讲法律,他跟你讲拳头!当你给他讲拳头的时候,他又过来给你讲法律!真的是蛮无语的

A、静安~程诺 发表于 2019-8-29 18:47:06

地狱男爵 发表于 2019-08-29 16:09
万事都不可能太理想化都在自己的想法里都如自己的意,通俗的说,我瞎说说噢,不知道你同意伐我这么说,就事论事就帖论帖,就说三灰抓非法摩托车这事,如果说他用相对比较温柔的手段去制止他人驾驶非法摩托车,没有造成他人路人任何人有伤亡有车损情况的,我觉得可以,而如果三灰用了相对很粗暴的手段了,造成了有人伤有车损后果的抓非法摩托车,我觉得不可以,这就是过份了,三灰抓非法摩托车这事情,虽然谈不上见义勇为,但是我觉得,对于路面上的非法摩托车,能消灭一部是一部,三灰的行为,我不管他这个人是个英雄好汉也罢,是卑鄙小人也罢,他的曾经历史好坏,这些我都不管,我只谈他抓非法摩托车,仅此一点,只要不构成他人路人有人伤有车损的后果,就没有太大毛病,我说完了,你请随意…

还有大哥,你能不管这件事吗?毕竟他跟你没什么关系的!!咱们吃吃瓜嗯,吹吹牛逼不好吗?每天跟别人争论有意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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