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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楼主谈到白皮书 那么就来谈谈白皮书 白皮书全名《上海市交通发展白皮书》2002年首次发布 然后2013年、2022两次更新 先不说白皮书有没有法律效力的问题 假设它有吧 2002年初版对于摩托车的条款是这样的 二、按区域控制摩托车交通 依据 9.9 摩托车交通具有灵活、方便、迅速等特点,因而增长较快。但是大量摩托车 的行驶,将扰乱正常的交通秩序,进而威胁到道路交通的安全,降低城市交通的运转 效率,并对城市整体环境造成较大的危害。 原则 9.10 逐步减少摩托车,对摩托车的使用实行区域控制,并加强对摩托车的管理。 目标 9.11 “十五”期间,中心城道路逐步禁止摩托车通行。 行动 9.12 实行到报废年限的摩托车不得更新的措施。 9.13 制定并实施摩托车牌照转换小汽车牌照的相关政策。 9.14 加大排污费的征收力度,逐年提高收费标准。 9.15 对摩托车的违章行为加大处罚力度,减少摩托车对交通秩序的影响。 9.16 逐步扩大禁止摩托车通行的道路与区域。 ………………………………
2013版 ………………………………
6.11 逐步减少摩托车(7),并继续对其使用实施区域控制。 ………………………………
2022版 ………………………………
7.9 延续现行的摩托车管控政策 ………………………………
那么问题来了,要是按白皮书政策严格执行的话,现在路上还有沪牌摩托吗? 还是白皮书还能选择性执行的?2002白皮书的9.12是txt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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