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昱良
发表于 2024-12-6 01:08:04
我最近发现很多骑外牌的兄弟都在故意遮挡号牌,真的没必要,应该拿起法律的武器https://wap.591moto.com/public/emotion/face_wulian.png,以下自编自导!看过觉得有用可以收藏,没用省略!当我放屁
申诉:你好交警同志
1:根据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 第二十九条 下列车辆,可以上本市道路
行驶: 经注册登记的机动车,但全挂车、三
轮汽车、轻便三轮摩托车、普通正三轮摩托车以
及外省市号牌低速货车除外 所以允许普通两轮摩托车 正常合法通行 。
这时候交警会说;按照上海市公安局关于本市道路禁止通行、限制通行措施的通告(2017-04-26)通告 文件 来处罚你闯 禁区的 违法行为;
2; 申诉;依据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
(2019年6月5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7号公布 自2019年8月1日起施行)
第三十四条(有效期制度)
制定机关应当规定规范性文件的有效期;有效期届满未明确延续的,规范性
文件自动失效。
规范性文件的有效期自施行之日起一般不超过5年。本市为实施法律、法规、
规章或者国家政策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有效期需要超过5年的,制定机关应当在起
草说明中载明理由,但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10年。未明确有效期的,其有效期为5 年。
规范性文件的名称冠以“暂行”“试行”的,有效期自施行之日起不超过2
年。未明确有效期的,其有效期为2年。
所以上海市公安局关于本市道路禁止通行、限制通行措施的通告 是2017发布早已过期,而且无写明有效期实属不规范性文件。
如果这个时候交警还是 要处罚,那认可 此长期规范性文件,请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根据该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如果交警一定要坚持使用再无禁令标志的地方给您开出闯 禁的处罚单子,请记住警号,拿好罚单拨打12309或12345 投诉执法不当 !
Ultimate
发表于 2024-12-6 09:06:24
想想也觉得搞笑,居然没有法律支撑禁摩标志https://wap.591moto.com/public/emotion/face_048.png
jmahzgf
发表于 2024-12-6 09:55:58
开庭了,等等看结果
小-绵-羊
发表于 2024-12-6 10:47:56
aev 发表于 2024-12-05 14:14
领导本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你们再作,到时给你们全禁了。
沙雕的目的就是这个 买不了牌 自己玩不了别人也别想玩 https://wap.591moto.com/public/emotion/face_jizhi.png
whocan1122
发表于 2024-12-6 10:54:39
小-绵-羊 发表于 2024-12-6 10:47
沙雕的目的就是这个 买不了牌 自己玩不了别人也别想玩
<p>隔壁淮海路又闯祸了,还解禁什么解禁。</p><link rel="stylesheet" href="//bbs.591moto.net/source/plugin/wcn_editor/public/wcn_editor_fit.css?v134_uud" id="wcn_editor_css"/>
小-绵-羊
发表于 2024-12-7 14:47:40
whocan1122 发表于 2024-12-06 10:54
<p>隔壁淮海路又闯祸了,还解禁什么解禁。</p><link rel="stylesheet" href="//bbs.591moto.net/source/plugin/wcn_editor/public/wcn_editor_fit.css?v134_uud" id="wcn_editor_css"/>
电动两轮都管不好 摩托车杀伤力电驴大多了 真出人命 就交强险 死逼一摊没钱 被撞的连赔偿都不够
wangchenchao
发表于 2024-12-8 21:24:32
人教人教不会,事教人一次就会。
jacobzz
发表于 2024-12-9 08:38:32
小-绵-羊 发表于 2024-12-07 14:47
电动两轮都管不好 摩托车杀伤力电驴大多了 真出人命 就交强险 死逼一摊没钱 被撞的连赔偿都不够
论杀伤力,再怎么样摩托车也做不到一车死35人啊
whocan1122
发表于 2024-12-9 11:05:00
小-绵-羊 发表于 2024-12-7 14:47
电动两轮都管不好 摩托车杀伤力电驴大多了 真出人命 就交强险 死逼一摊没钱 被撞的连赔偿都不够
<p>所以我觉得不要怪别人,自己牌子做瘫了。很多人骑上两轮,感觉自己就无敌了。就和现在很多“爱g粉”脑回路是一样的。</p><link rel="stylesheet" href="//bbs.591moto.net/source/plugin/wcn_editor/public/wcn_editor_fit.css?v134_pnn" id="wcn_editor_css"/>
小-绵-羊
发表于 2024-12-9 11:31:50
jacobzz 发表于 2024-12-09 08:38
论杀伤力,再怎么样摩托车也做不到一车死35人啊
兄弟偶发和常态 真认为天天三十五个人么https://wap.591moto.com/public/emotion/face_heiha.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