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团诉求额度。目前形式夹缝。
1楼占位,2楼正文。我是正文 正文是截文字图
堂下所告何人? 等你有额度了,你在想想今天你发的是什么东西 加油别放弃哈 星星之火可以燎原https://wap.591moto.com/public/emotion/face_jizhi.png 你去做交通委主任吧
支持 关闭一扇门,给你开一扇窗,这是想把蓝牌也搞死是吧? 尊重每个人说话的权利。
但帖子里罗列的诉求第(三)点第七条的后半句是明确违反目前现有法条,也就是说不成立的。
诉求里写道:有黄牌车可骑的话,上快速路和多车道更为安全。
根据《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四章第三十二条明文规定在上海摩托车不能上快速路,不区分黄牌蓝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四章第二节第四十四条明文规定摩托车应当在最右车道行驶。也就是说不论你是黄牌蓝牌,不论有几根车道,反正摩托就该走最右车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