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车友协议转让的问题
<p>请教伟大的车友,买卖车辆现在协议转让的法律效应和司法解释是如何的?对双方绝对风险大不大?需不需要律师公证或者车行中介服务?有没有懂的车友给点意见?</p><link rel="stylesheet" href="//bbs.591moto.com/source/plugin/wcn_editor/public/wcn_editor_fit.css?v134_MCE" id="wcn_editor_css"/> 基本没有法律效力,这种自欺欺人的事情还是别碰的好 一直不懂为什么要协议。沪牌本来数量就不多 为什么还要协议给别人开。。外牌协议。。更是不知道 是什么道理了。。
机动车买卖要过户,公证处能公正?没法律保护的,自欺欺人,宁愿自己名字外牌也不要协议沪牌,互相不信任的买卖。 感觉是,如果万一出事以后,主要承租人愿意cover赔偿或或者一切责任,就是怕出事后用车的消逝,或者是没那么大能力,又或者是自己都伤得不清,那就麻烦了。就算黄a 租一年也并非收益不菲,不必要冒这个险。反过来说,如果lz是想租的话,也i并非教你损招 试试就逝世,君子协议而已 楼上兄弟都说的很好,没有公众的协议就是口头约定罢了,出了事有的麻烦,不是很理解为了几千块钱把车子协议的。 感谢众车友专业意见。必须过户。 白纸黑纸的,也是证据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