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青800Gs 发表于 2020-10-14 15:16:52

夏雨人 发表于 2020-10-13 22:05
是我,一定和他耗。天生懒人,不要事情,事情来找了,我就要跟到底了。不做个脑CT,核磁共振,请病假误工费,我是不罢休的

医药费前期都是自己垫的

青青800Gs 发表于 2020-10-14 15:19:44

momoyari 发表于 2020-10-13 22:34
1-你完全不懂法,根本不明白寻衅滋事罪的界定和司法实践。

2-你没认真看完我帖子后面关于法律条文和司法实践的tips。

3-我竖中指是因为我也是个有脾气的正常人,我不是一身正能肉没有戾气的非正常人士。我不还手并报警是我在思考后作出的冷静的决定。

4-我对于一念之仁放他一马感到后悔。

懂法的怎么还能把人家鼻梁骨打碎,这个够判几年了

青青800Gs 发表于 2020-10-14 15:22:21

qimingjie666 发表于 2020-10-13 23:11
你不回复我因为你理亏,不知道如果回复我的论点。法律我们说了都不算,最终是执法者和制定法律的人还有裁决者来决定,这个可以不用再讨论了。
就事论事,你竖中指的这种行为,比那个乱开远光灯的人要差劲的多,至少别人还像个男人,被你挑衅会主动还击。

我终于明白了,LZ遇事不断竖中指,就是想有朝一日,别人把他鼻梁骨也打碎,把先前赔的钱捞回来

青青800Gs 发表于 2020-10-14 15:26:54

momoyari 发表于 2020-10-14 13:02
对啊,我是暴躁的缩卵。因为以前把人鼻梁骨打碎赔了2w,忍耐住冷静了一下不想再赔钱了。我不认为我没还手有什么不对,我只后悔一念之仁放过他,可能他还觉得我傻

才2W ,我一个朋友和你一样,赔了对方30W

momoyari 发表于 2020-10-14 15:28:50

青青800Gs 发表于 2020-10-14 15:22
我终于明白了,LZ遇事不断竖中指,就是想有朝一日,别人把他鼻梁骨也打碎,把先前赔的钱捞回来

额。。。没什么好跟你说的。送你三个字:USB

pantherb44 发表于 2020-10-14 15:42:33

你跟着他拍一路,直接12分回炉启不美哉

fbll 发表于 2020-10-14 15:42:34

momoyari 发表于 2020-10-13 23:02
朋友,你百度是要搜一下相关的法律条文认真阅读学习的好嘛?我们是大陆法系,成文法好嘛,不是欧美的判例 ...

这人不但是钢筋,还是个道德婊,把自己放在上帝角度来说别人怎么怎么,之前一个帖子也是这吊样子。

占士服尼 发表于 2020-10-14 15:43:28

整个事态发展,诱因之一,竖中指!

kulaamy 发表于 2020-10-14 15:43:49

看完了,结局有点意外,倒不是值不值100的问题,意外的是对方居然那么爽气自认瘪_三,这种高度自觉性也不是一般人能拥有的,所以楼主按不与傻狗计较的逻辑是对的;若当时动手了,后果难以预计,但是短时间内生活的节奏一定会被打乱了。

fbll 发表于 2020-10-14 16:02:13

与车飞扬 发表于 2020-10-14 10:45
你也蛮怂的,有句讲句,最后一百块打发你,然后做回车子上估计这胖子还跟他老婆说,看到哇,各种港币样子打 ...

养成良好动手打人习惯,以后就可以进去了{:6_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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