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车测评 发表于 2020-8-25 09:47:00

协警追骑摩托车情侣致1死1伤...


2020年8月14日,邱某出院回家。历经三年多的治疗,她仍没法站立,生活没法自理。她的伤残来自一场交通事故。
2016年12月1日,男友利某骑摩托车载邱某回家,因邱某未戴头盔等,他们被同骑一辆警用摩托车的两协警赶上并示意停车检查,利某加速逃离,协警开始追缉。两车僵持约3公里后,摩托车撞上绿化带,利某当场死亡,邱某重伤。
事发后,利某、邱某的家属认为,当事协警不应该追赶,对事故负有责任。此事媒体报道后曾引起广泛关注,当地检方介入调查。
法院2018年10月作出的判决认为,两协警赖某、吴某在代表执法机关查处违法车辆时,超越职权,造成一人死亡、一人一级伤残的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滥用职权罪。因赖某、吴某认罪态度较好,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判两人犯滥用职权罪,免于刑事处罚。
判决书还显示,2017年3月,涉事的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江南大队与利某家属达成协议,一次性向利某锋家属支付救助金133万元,并对邱某进行治疗救助。
三年来,邱某玲辗转多家医院治疗,治疗费用达90余万元,均由交警部门承担。对于赔偿问题,家属和交警无法达成一致,2019年5月,家属起诉河源市公安局索赔600余万元,“2019年7月开过一次庭,尚未宣判”。

2018年10月,追车拦截的两名协警赖某、吴某被法院判犯滥用职权罪,免于刑事处罚。
赖某和吴某是两名85后男子,此前是河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江南大队协管员。上述判决书显示,法院认定的事发过程为:2016年12月1日,“交通治安整治组”人员到市博物馆处的滨江大道开展整治活动,16时许,赖某无证驾驶一辆警用摩托车载着吴某巡逻,发现利某锋无证驾驶一摩托车(已达报废标准)搭载着没戴头盔的邱某,从两人侧旁越过,赖某、吴某即拉响警笛追赶上去,并招手示意利某锋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利某锋加速逃离,赖某和吴某便开始追缉,利某锋冲过一处十字路口红灯处时,时速达每小时80.57公里,当赖某、吴某追缉利某锋至距迎客大桥约200米处时,利某锋的摩托车与路旁绿化带碰撞,利某锋和邱某玲被撞倒在绿化带里的树干上,利某锋当场死亡、邱某玲受重伤。
相关鉴定结果显示,根据现场图及痕迹比对,受检两车的痕迹在位置、高度、形态上不存在对应关系,车身无发生过接触碰撞。两协警共追赶了约3公里,利某锋、邱某玲的家属对追车行为提出质疑。事发后,河源市公安局成立调查组,两名协警接受调查。2017月1日,利某勇的家属向河源市源城区检察院递交调查申请。随后,源城区检察院介入调查。
同年2月,公安局交警支队江东大队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称利某锋法制和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在自身存在“未取得相应驾驶车辆(无摩托车‘E’准驾车型)、车辆多年未审验达报废标准,未督促乘坐人员使用安全头盔”等多项违法行为下,遇执勤人员多次劝止检查时,拒不配合,超速且违反交通信号灯;在逃避检查时,超速行驶变道失控,是导致事故的根本原因。根据规定,利某锋负此事全部责任;乘客邱某玲无责任。
上述判决书显示,2017年3月,河源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江南大队与利某锋家属达成协议,一次性向利某锋家属支付救助金133万元。
鉴定结果显示,邱某玲的损伤构成一级伤残,需完全护理依赖。伤者治疗三年,家属起诉警方索赔六百余万。这起交通事故不仅让邱某玲失去了男友,也让她陷入漫长的康复治疗之中。
事发后,邱某玲陷入昏迷。经过两个多月的治疗,她的病情有所好转,但因脑部受伤严重,只能简单与人交流。广东三九脑科医院于2017年3月作出的诊断显示,当时邱某玲处于颅内损伤恢复期,智能减退,运动障碍,双侧股骨骨折(内固定手术后),高脂血症。邱某玲的损伤构成一级伤残,今年7月的鉴定结果显示,她需完全护理依赖。
据邱某玲的父亲邱金团介绍,三年来,邱某玲辗转多家医院接受治疗,治疗费用已达90余万元,由交警部门承担,但在河源市中医院尚有45万元没有结清,属于欠费状态。今年8月14日,邱某玲从河源市中医院出院回家,她身体右侧瘫痪,无法站立,智力也受到了很大影响,“像小孩一样”。“为了给女儿治疗,我们也花了很多钱,我和小儿子都是农民工,现在是举步维艰。”2019年6月,就邱某玲的赔偿问题,家属起诉对方表示在医疗费用之外,只能额外补偿约200万元,家属认为太低,没有接受。
邱某玲的家属索赔金额达600余万元。对此,家属称,索赔金额包括医疗费、伤残赔偿金、康复费、住院期间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精神损失抚慰金、营养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误工费、辅助器具费、完全护理依赖护理费等12项,其中伤残赔偿金和完全护理依赖护理费的金额最高,以20年计算,分别为2531275元、2133880元。
2019年7月,此案再次开庭。家属称,开庭后,邱某玲的护理依赖程度又需重新鉴定,2020年7月最新鉴定结果出来,和之前的鉴定结果基本相同。目前,案子尚未宣判,家属仍在等待判决结果。

AQ7897 发表于 2020-8-25 10:03:55

辅警 协警 没有权利驾驶警用车辆
驾驶警用车辆必须身着警服 必须有警用车辆准驾证
否则均不合法

AQ7897 发表于 2020-8-25 10:05:03

谁给辅警协警驾驶警车的权利https://wap.591moto.com/public/emotion/face_008.pnghttps://wap.591moto.com/public/emotion/face_008.pnghttps://wap.591moto.com/public/emotion/face_008.png

小山 发表于 2020-8-25 11:15:45

一塌糊涂

我爱头盔 发表于 2020-8-25 12:02:02

这事发生在美帝,估计结果不一样了,民众的舆论夜不一样了

春风650i 发表于 2020-8-25 12:28:12

AQ7897 发表于 2020-08-25 10:03
辅警 协警 没有权利驾驶警用车辆
驾驶警用车辆必须身着警服 必须有警用车辆准驾证
否则均不合法

上海没有警用车辆准驾证,但是警用车辆在执行公务时必须是民警才能开!外地辅警能开警车比比皆是,而且很多~外地是有点瞎搞。。。

时光缱绻如 发表于 2020-8-25 12:30:26

发生在美帝肯定不一样啊,这里的屁民出了事是没有人权的

程诺飞 发表于 2020-8-25 13:04:51

外地比比皆是!90%全部都是那种辅警开的

欲说还休 发表于 2020-8-25 13:32:18

基层警力不足但又不能增加编制,于是出现了辅警、协警这种合同工性质的中国特色的名称。没有被赋予执法权的他们的存在是尴尬且有争议的,基本上只能做一些堵车时引导一下秩序,把被扣非机动车抬上卡车,治安事件出警时凑个人数,关键时刻还要挺身挡刀,或是出现警民矛盾时替人背锅。这个事故的主要原因是摩托车驾驶员违法驾驶并逃逸,但因为辅警有越权行为所以舆论几乎是一边倒地指责警方。在中国,民情与法治的矛盾一直是扯不清的,政府往往为避免爆发群体性事件而一再选择“和谐”的处理方式,这样造成的严重后果是法律的严肃性、强制性在民众心里却变成了一根可松可紧的橡皮筋。竞速红人三灰扛着打击水车套牌的大旗违法拦车甚至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在中国经济最发达的城市——上海,在自称“骑士”摩托车论坛里,居然有那么多人拍手叫好,可见我们离法治国家的路还有多远。

我在追逐~ 发表于 2020-8-25 13:38:17

拿着买白菜的钱操着抓卖白粉的心https://wap.591moto.com/public/emotion/face_002.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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