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车测评 发表于 2020-7-16 06:51:04

韶关禁摩第一案:7月16日下午3时开庭直播,敬请围观!

  总有一些理,是不能不讲的;总有一些话,是不能不说的;总有一些文字是不能不写的!不让讲,不让说,不让写,终归是行不通的!这次反禁摩诉讼是韶关禁摩以来第一案的开庭审理,原告韶关摩友“冚家吉祥”就有广东人那么一股子非要讲理的钻劲和倔劲,事情起因看看本文后附的三个视频就知道了。我很钦佩他在诉状里说的这么一段话: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政府如果对《行政复议法》赋予公民的司法权利有异议,可以在明年两会期间,向全国人大提出修改法案。有吗?有请!
  明日(7月16日)下午3时将正式直播!直播链接网址如下,敬请全国广大摩友围观:
http://tingshen.court.gov.cn/share/wechat/12689141?type=s0  基本信息
  案号:(2020)粤02行初60号
  案由:交通行政受理纠纷
  开庭时间:2020年07月16日15:00
  庭审地点:第三审判庭
  审判组织成员
  审判长:万靖(承办人)
  审判员:徐肇廷、邹征衡
  当事人
  原告:XX   被告: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政府
  第三人:韶关市武江分局交警大队
  案件详情
  原告XX于2020年5月7日因在新华南路实施违反禁令标志指示,受到韶关市武江分局交警大队作出的第4402031002414274号《韶关市公安局武江分局交警大队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后XX不服,于2020年5月22日向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请求确认韶关市武江分局交警大队作出的第4402031002414274号《韶关市公安局武江分局交警大队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违法并对《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市区摩托车通行秩序管理的通告》(韶府【2007】73号)的合法性进行一并审查。
  2020年5月27日。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政府口头告知XX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并于次日作出韶武府行复【2020】6号《行政复议告知书》,告知XX,其行政复议申请符合相关规定,但不属于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政府受理的行政复议的范围,并让他向韶关市公安局武江分局提出复议申请。
  XX不服,于2020年5月29日向本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维护其合法权益。
行政起诉书  原告:XX,男,汉族,19XX年X月XX日出生
  身份证号:XXXX
  住址:韶关市武江区XXX
  电话:XXXX
  被告: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政府
  负责人:郑XX
  地址:韶关市武江区惠民南路128号
  电话:0751-8760269
  第三人:韶关市公安局武江分局交警大队
  负责人:张X
  地址:韶关市武江区芙蓉东路7号
  电话:0751-8468425
  诉讼请求:
  1.请求被告受理原告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
  2.请求被告在法定期限内做出行政复议决定。
  事实和理由:
  本人于2020年6月18日上午到韶关市公安局武江分局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申请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把我妻子名下的一辆机动车过户到我的户口所在地。办理人员称韶关禁摩不给办理,询问其依据时,对方告诉我要到韶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209室询问,同时也没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给我开具不受理书面通知。
  本人经韶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209室询问得知,不予办理我机动车转移登记是依据《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整顿市区交通秩序的通告》(韶府104号)这份政府的规范性文件。2020年7月1日我向被告申请行政复议。2020年7月7日星期二下午收到被告书面告知不予受理,被告让我向市公安局武江分局提出行政复议。
  本人根据【法律】《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根据【部门规章】《公安机关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程序规定》第七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公安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依法可以向该公安机关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公安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因此我根据本人意愿只向第三人的本级人民政府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政府(即被告)申请行政复议,这是我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自由选择司法途径的权利。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政府如果对《行政复议法》赋予公民的司法权利有异议,可以在明年两会期间,向全国人大提出修改法案。
  同时,韶关市武江区司法局第二次对【法律】《行政复议法》和【部门规章】《公安机关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程序规定》赋予我作为公民的权利回避和推诿,可见韶关市武江区司法系统的公务员法律知识的淡薄,并造成了韶关交通管理部门自身违法现象屡禁不止,让“为人民服务”成了一句空话。希望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其发出建议,建议韶关市司法系统公务人员重新回学校通过司法培训后再重新上岗。
  此致
  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
起诉人:XX2020年7月9日5月11日 咨询接待:点击播放视频  5月19日交单撤销现场:
点击播放视频  5月20日申请复议:
点击播放视频



摩托小白883 发表于 2020-7-16 07:15:45

支持,但是希望很渺茫,原因你懂得,百家一姓

coolcooltiger 发表于 2020-7-16 07:48:47

情愿花警力用在禁摩托上也不要愿意用在管理上{:6_686:}
情愿得罪老百姓也不愿得罪领导

摩旅的意义 发表于 2020-7-16 08:40:10

不反抗就等着全部地区被禁摩,上海的现状就是市区摩托车路权不如电瓶车,郊区路权不如汽车!

行摄万里 发表于 2020-7-16 09:09:43

{:6_681:}支持,健全法制

dxyisdd 发表于 2020-7-16 09:23:07

禁摩的话,那么请你全市不要卖摩托车,禁止所有摩托车产业,现在税要收,车可以卖,但是你不能开,你开的话被我抓住就200块3分,闯禁

宝岛王 发表于 2020-7-16 09:28:13

一尊说了算

HarryLiu91 发表于 2020-7-16 10:04:58

都是外地的,啥时候能有上海的

ftyopg 发表于 2020-7-16 10:15:37

{:6_691:}很多大佬我看都蛮闲的,不搞搞么?

lzhg_818 发表于 2020-7-16 11:35:02

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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