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ealot 发表于 2019-10-8 22:11:24

跑的时候称兄道弟,出事了就呵呵

截图也不发了,反正各大群里都有。
天还没冷,人心已经冷了

fox 发表于 2019-10-8 22:26:58

不承认是一起组织摩旅的?

威四 发表于 2019-10-8 22:34:34

组织者或同行者有可能要承担赔偿责任的,谁敢承认。。

klangfilm 发表于 2019-10-8 22:35:59

兄弟两个字有时听起来格外假

Zealot 发表于 2019-10-8 22:54:02

fox 发表于 2019-10-08 22:26
不承认是一起组织摩旅的?

是的,人家老婆来问,想了解情况,都说不知道,不认识,我们群没组织过活动,人家老婆就想了解下事发情况啊

vc15007 发表于 2019-10-8 22:57:29

不懂就问 真的没太明白这种事故连带赔偿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哪位大神解读一下。就算有组织者牵头,又不是组织者教唆他这么骑的。那下次是不是一起跑路的自己摔伤了也可以让同行人赔偿医药费 伤残费?

episcesy 发表于 2019-10-8 23:11:10

vc15007 发表于 2019-10-8 22:57
不懂就问 真的没太明白这种事故连带赔偿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哪位大神解读一下。就算有组织者牵头,又不是组 ...

2017年12月6日晚,玉林城区新民路的居民周某铨,在家宴请傅某平等同学,当时傅某平还带来了两位同事。饭局上大伙兴致很高,一桌人开怀畅饮,相互劝酒,都喝了不少白酒。然而,意外突发。傅某平醉酒突然昏倒,大家连忙将他送往玉林市第一人民医院救治,但终因抢救无效,不幸身亡。 事后,傅某平的几名亲属,决定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当晚在场的所有同学和同事承担民事责任,并赔偿抚养费、赡养费、丧葬费、精神抚慰金等费用。经调解,傅某平家属同意协商,并达成了赔偿协议。12月8日下午,在调解人的见证下,签订了一份《调解协议书》,一次性人道赔偿20万元,才最终了结此事。

hxdalxh 发表于 2019-10-8 23:11:49

找警方一个个探头调着看啊,是不是同一地点一起出发的微信上还有聊天记录的.

漕溪路污王 发表于 2019-10-8 23:20:57

群的聊天记录删不了的,至少出事的家属在自家手机上找得到的

andy冰蓝8236 发表于 2019-10-8 23:30:32

漕溪路污王 发表于 2019-10-08 23:20
群的聊天记录删不了的,至少出事的家属在自家手机上找得到的

这种人就不配和他做摩友,出去骑行摩旅是一个整体,要互相照顾,出了事谁都不开心,这都会影响其他任何一个车友的情绪!浩浩你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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