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车测评 发表于 2019-6-15 21:24:22

这一次为昆明警方的及时纠错点赞

知错能改善莫大焉
   ——《左传·宣公二年》      2019年6月11日,本人发布了《关于<昆明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相关问题的意见》及《法律不是儿戏,尊重法律是执法者的基本要求》一文,文章发布后得到广大摩友的认可及转发。我在文章中指出本次昆明警方作为承办单位组织《昆明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听证,听证时限不符合法律规定。今天昆明市公安局在其官方网站发布《昆明市公安关于举行<昆明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补充公告》。内容如下:

    虽公告中未提及延期系因原听证时限不符合法律规定,但本次听证会延期一方面完善了法律程序,另外一方面也充分留出时间给广大市民报名,积极向立法机构反馈意见,有利于科学、民主立法。
    当然本人已于2019年6月10日按照一号公告的要求报名参加听证会,并详细准备了从法律上论证《昆明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的相关材料,在此也特别向昆明市公安局提出参加听证申请,为昆明市科学、合法道路交通管理建言献策。   同时也呼吁广大摩友通过合法渠道,合理合法反馈对《昆明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的相关意见,坚决抵制发表不良言论及采取违法、过激方式表达意见。    在这里也向昆明市公安局组织本次听证提出如下建议:    1.选定听证代表应当公开透明,树立本次听证公正权威的正面形象。   2.真正认真听取民意,以实际行动回应个别对听证会流于形式、走过场的不实评价。   3.积极回应社会各方面的疑惑及意见,做到依法、有理、有据。   4.做好征求意见稿起草解释工作,对具体条文的起草依据、立法目的、起草理由等,充分向广大市民进行说明,并公布相应支撑数据。同时应当向社会公布本次《征求意见稿》的法律评估意见、可行性论证等重要立法支撑文件。真正做到依法、科学、民主立法。
   最后,让我们共同努力维护国家法制统一,维护宪法权威,共建合法、安全、文明、高效的城市通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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