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车测评 发表于 2018-4-5 10:40:55

摩托车应知应会手册(之一)



  张:“伙计,摩托车解禁了你知道不!!!”
王:“谁she滴,额今儿证照齐全一样被罚么……”
李:“对咧些,没几天新的禁摩令就出来了……”
赵:“哎,听说**区摩托车增驾和上牌又放开了!”
近来西北地区某大城市的摩友间关于“禁摩”等话题此起彼伏,各种解读预判充斥于网络。这几个热门话题已经被摩友们炒爆了各个社交软件和摩托车论坛。梳理一下,无外乎以下几个观点:
   1、禁摩通告宣布失效就是彻底解禁了;
   2、宣布失效也不影响人家继续禁摩;
   3、肯定会有新的禁摩文件出台,而且越来越严;
   4、增驾和上牌的放开是对解禁的进一步推进;
   5、增驾和上牌不可能放开,别臆想了;
   6、我就是骑,管你丫的,跟我没关系!
个人认为,以上观点都有不全面的认识。一一分析有点啰嗦,不如我们从头到尾把禁摩这件事撸一撸,不对,捋一捋。这样一来,所有关于禁摩的问题自然就明了了。
需要说明的是,以下所述的摩托车均特指国内合法生产、国外合法进口、依法办理机动车行驶证、持有相应驾驶证驾驶的摩托车!!!好,那我就用我有限的知识(幼儿园大班毕业)和大家安静的撸一撸……不对不对……哎,算了……就这样吧,不改了。
首先,摩托车是机动车,这是宇宙真理,5000年前就是,现在更是,国外也是,国内也是,全宇宙都是,不容傻×私自篡改。
其次,摩托车是合法注册的机动车厂商,按照国家认可的技术标准批量生产,合法买卖,依法上税、上牌、取得驾照,合法驾驶的机动车。她是一台普通的交通工具,不是恶魔,不带有任何社会属性和标签。
再次,国内交通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对摩托车上路行驶的权利和注意都有明确规定,这些法律不仅赋予了摩托车应有的路权和行驶权力,同样严格规范了摩托车的驾驶行为。这至少说明了两点,一是摩托车有上路行驶的权利,二是行驶时必须遵守相关法律规定。

再有一点,“限”和“禁”是两个不同的汉字,意义不同,区别巨大。“限摩”和“禁摩”更是两回事,我们自己一定要弄清楚。
限摩:是根据道路实际状况,在一定的时间段,对个别路段或行驶方向,限制摩托车行驶的做法。这是交管部门的职权,完全可以依法履行。摩托车驾驶员必须遵守。(关键词:一定时间段、个别路段)
禁摩:是长时期,大范围,全面禁止摩托车驶入的做法。完全超出了《道路交通安全法》赋予的职权范围,没有任何法律依据。长时期,大范围的限制公民权力更是违反《宪法》的。(关键词:长时期、大范围、违宪)
所以说,长时期、大范围的禁摩,是彻彻底底的违法、违宪。
禁摩是违法的,那么根据道路实际情况,合理的限制摩托车行驶可以吗?
答案是肯定的。
那么政府以什么样的方式限摩才算是合法呢?
参照国内各城市现状,多是以发布政府《通告》的形式来限制摩托车行驶的。那么以《通告》限制摩托车行驶合法吗?《通告》真的有法律效力吗?
通告——是政府的一种规范性文件,只是一份文件而已,能起到倡导和广而告之的作用,不是法律,没有法律效力,所以不能强制和约束公民的合法行为,更不能以违反通告为由对公民进行行政处罚。(不得不说一些城市能用一纸通告禁摩,多多少少是摩友们不懂法、不维权纵容的结果。)
所以,以《通告》的形式来限制摩托车行驶,从法律上是讲不通也是无效的。只要摩托车爱好者,多熟悉一下法律常识,多研究一下相关的法律条文,就不会被交管部门用《通告》唬住。
永远记住一句话:《通告》不是法。我们牢记守法骑行,同样,也只接受文明执法和规范执法。
如果想限制摩托,那唯一合法的方式就是通过地方立法来实现,也就是通过地方人大法工委审议出台《***条例》。这个《条例》就是地方性法规了,属于法律范畴,就有法律效力。没见过?不要紧,我给你举个栗子……
那么这个西北地区的大城市,有可能通过地方立法来限制摩托车吗?我个人认为答案是否定的。好的,不要急,听我娓娓撸来……
其实在很久很久以前,也许是你还没接触摩托车的时候,这个西北地区的大城市就已经对摩托车这个事物很和善了。比如说这个城市和他所在的省,都出台了道路交通相关的地方性法规,省上是《***办法》,市上是《***条例》,都是法哦,厉害的哟。
我认真学习了《***办法》和《***条例》全文,发现通篇都是在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精神,按照国家规定赋予了摩托车行驶路权,同时对摩托车的行驶作出相应规范。来,我带大家欣赏一下……
看看,省上的规定很清楚的告诉摩托车应该走哪条车道,应该佩戴什么护具,这是对广大摩友的关心啊,体会到了吗?你就说暖不暖心?
市上的法规一样是暖人心呐。
再此插播一条,其实各级人大法工委的工作人员都是精通法律、做事严谨、富有正义感的同志。这些法规也正是通过他们审核的。向他们严谨专业的工作精神致敬。
地方政府,针对一项社会事务(比如交通方面),一般情况下只会制定一个地方性法规。也就是说,省、市两级都已经在交通方面制定了各自的地方性法规,就不会再画蛇添足了,更不会制定与之前的相冲突的法规。(待续)

来源:网络转载

016440 发表于 2018-4-5 12:56:19

发言者不了解中国实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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