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听说见死不救罪 1年以下监禁或罚款
德国巴登-符腾堡州日前发生恶性摩托车事故,一名目击者发现后不但未施救,还用手机拍下摩托车驾驶员垂死一幕。在救援人员抵达事故现场之前,这位骑自行车、年龄在20到25岁的男子在事发地进行视频拍摄。事发时,该男子只顾“围观”,对警方或救援人员的工作构成阻碍。目前,男子因“拒绝施以救援”遭到调查。此外,2016年震惊德国的埃森“见死不救老人”案于当地时间9月18日宣判,涉事的三名被告处以2400至3600欧元不等的罚款。事发前,29岁的摩托车驾驶员多次违章超车。在国道19号的一个路段上,他驾驶的摩托车打滑,先是撞向了护栏,最后又猛烈的撞上了一个路灯,导致身受重伤。
在德国,从今年5月底开始,如果遇到事故、险情或紧急情况,可以施救但拒绝施救者——尤其是在不会给本人来带危险以及不会与其他重要责任构成冲突时,可处以一年以下监禁或罚款,这就是“见死不救罪”。各位车友,如果你路遇他人遇险,会伸出援手吗?
来源:网络转载 伸出援手,我肯定会报名
中国有 不是你撞的 你为什么要救 哈哈
不是不救你救了他他要是说你撞他的不是没事找点事情吗
特别是老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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