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
发表于 2012-9-28 11:58:36
本帖最后由 自由 于 2012-9-28 11:59 编辑
啤酒瓶 发表于 2012-9-28 11:4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要不是我在殴打一会后帮忙啦着,才转殴打变成砸车,不然估计那小逼样小命要玩完,现在的小孩要耍流氓先看 ...
这个看情节的严重程度,流氓罪取消了。猥亵罪可能够不成。寻衅滋事最也不对。很可能构成侮辱妇女罪,所谓侮辱妇女是指实施具有挑衅性有损妇女人格的行为,如公开追逐或堵截妇女,强行亲吻,搂抱妇女等,不过根据《刑法》第13条“...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你朋友可能是情节轻微的,如果再有这种事情发生,可以马上报警,可以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对他们进行处罚。
看心情
发表于 2012-9-28 11:59:17
楼主 你的事迹我真是惊讶之极。。。
敢问楼主故事中的三个小by是上海人吗
调戏良家妇女这事也只有yp能做
楼主能把事情描述的更详细点哇?
天少~`
发表于 2012-9-28 12:03:35
{:soso_e141:}观望
Super‘_小昕
发表于 2012-9-28 12:32:16
帮顶了
啤酒瓶
发表于 2012-9-28 12:33:40
看心情 发表于 2012-9-28 11:5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楼主 你的事迹我真是惊讶之极。。。
敢问楼主故事中的三个小by是上海人吗
调戏良家妇女这事也只有yp能做
已经更新了事件的详细过程
RolaTakizawa
发表于 2012-9-28 12:35:37
地狱男爵 发表于 2012-9-28 11:2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是火腿版主,你说的这个火腿的怪人我印象深刻,我跟他在火腿聊过几次,其实也是个脑子里一泡污的...这个 ...
肌肉男每次都怎么威武! 膜拜膜拜- -
我知道你很难过
发表于 2012-9-28 12:36:02
敢问,,,如果不知道有男人 过去要手机号会被打伐。。不是动手动脚的哦
煋馬丶皓
发表于 2012-9-28 12:36:58
{:soso__11209849572829076512_3:}{:soso__6235880048239246314_3:}
独立团-长条
发表于 2012-9-28 13:05:37
绝对正确 这样做就对了 车友一家人 但是这种人还是帮忙清理一下门户吧
动感超人
发表于 2012-9-28 13:07:35
楼主你口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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