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风
发表于 2012-10-1 20:16:09
得饶人处且饶人~我觉得有点过了 ! 事情如果 按LZ所说对方的确错在先 教训下应该的~ 砸人车或打伤人 呵呵~应该说 还好人家没什么事 真出事了 你朋友不是 上海的又如何 刑事责任 中国法律 不分地域的!
人家 小青年 不知天高地厚你朋友 说好听点酒多了 说难听点 也是无脑之人
穿着裤衩里嘘嘘
发表于 2012-10-1 22:31:12
{:soso__16984349925490629196_1:}
悟空.
发表于 2012-10-1 22:55:19
DDDDDDDDDDDDDD
尛灬疯子
发表于 2012-10-1 23:25:24
现在的孩子、
要比以前疯狂的多、
个个都是天不怕地不怕的
只有打了才知道、
顶一个、
但是下手别太狠、
Kries.
发表于 2012-10-2 00:03:20
这个么也不用多说了上面 的 都是 至少的。。。。 动自己动朋友 都还能宽恕 什么的装逼嘛人之常情。。。。动自己马子么 这个也没什么好说不说打死么也要打个 傻、。、、、砸车么 也是 必须的 了。。。。。这种行为么 就完全 道德问题了。。。。泡妞可以 要QQ问号码也正常动手动脚么就是找死了。。。
ˊ__v-1/゛丒
发表于 2012-10-2 17:51:37
碰到个肿边样该打··········
暴徒-小宝
发表于 2012-10-2 18:59:25
路过。。
绑定中。。
水人丶JF
发表于 2012-10-2 20:06:42
啊哈哈 有意思有意思
I'm尐凌ゞ
发表于 2012-10-2 21:20:18
lz病好了?
Mr丶罗系主任
发表于 2012-10-2 21:45:23
ddddd